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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提阿嫲提款卡 姐弟狂购名牌花光8万 

(新加坡8日讯)弟弟拿到提款卡,姐姐刚好知道提款密码,两人联手7天内偷偷提走阿嫲2万8600元(约8万5743令吉),如豪客般到处挥霍,花到一分不剩。姐弟俩双双被控,18岁的弟弟日前认罪,待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报告出炉后再下判。 

根据儿童与青少年(修正)法案,今年7月起,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未满18岁青少年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18岁的弟弟共面对五项控状,主控官以其中三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他日前承认的罪行包括两项偷窃罪和一项非礼罪。 

案发时,被告和80岁的阿嫲同住。 

根据《联合早报》,调查揭露,被告今年3月18日前,在阿嫲的床上看见她的提款卡,于是就顺手牵羊,并告诉他的姐姐(19岁),跟着他也发现姐姐原来知道阿嫲提款卡的密码,两人便决定一起把钱提出来分着用。 

短短7天内,两人共提出2万8600元(约8万5743令吉),拿着钱到处挥霍。 

警方从他们身上起获多样物件如球鞋、衣服、名牌内衣、化妆品、名牌钱包、iPhone手机和智能手表iWatch等。 

两人承认这些物品都是用从阿嫲户头偷来的钱买的。 

此外,被告的姐姐还将1013元(约3102令吉)存进自己的银行户头内,再转账给她的母亲,但母亲却不知道那是她偷来的赃款。 

阿嫲发现自己的提款卡不翼而飞,也发现钱被提出后,于是报警,但她当时并不知道是孙子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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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银行职员勾结外人盗存款案 10嫌犯面控案件交高庭审理

(亚庇25日讯)银行职员涉嫌勾结外人盗取逾2420万令吉存款案件,10名嫌犯包括组织首脑及2名银行分行经理,今早被押上亚庇地方法庭被提控。

7男3女的被告年龄介于38岁至62岁,他们皆在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是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少5年或最高20年。

案件将移交高庭审理,因此地庭法官阿米尔沙在所有被告聆听控状后,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法官择定9月13日过堂,同时不允许被告被保释。

根据控状,10名被告被控从今年4月至7月期间,在马屋业银行(MBSB)亚庇分行,作为由佐瑟平郎甘所领导,为利益犯下严重罪行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

10名被告包括承包商佐瑟平郎甘(38岁)、银行经理陈玉恬(38岁,译音)及克里斯蒂娜碧雅努斯(53岁)、教师苏巴马廉达家维鲁(56岁)、纳西尔阿都拉昔(60岁)、梁兴平(62岁,译音)、苏谷玛兰(56岁)、维蕾奥妮丝佐诺(35岁)、哈斯兰玛基(46岁)及马兹尼泽努亚礼(53岁)。

哈斯兰玛基没有代表律师之外,其余9名被告皆有代表律师。

控方由副检察司丽娜哈妮妮依斯迈及查美拉阿都马纳夫进行提控。

警方于上个月21日揭发,一名银行女职员竟串通外人,私自挪走5名客户存放在银行里的2420万令吉的定期存款,警方先后逮捕14人助查此案。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总监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指出,这是商业罪案调查部首次在商业犯罪案件的调查中援引2012 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 。

他补充,警方发现该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行径是一场有组织且严重的犯罪行为,可能给社会造成数百万令吉的损失,因此决定援引SOSMA来对付涉案嫌犯。

他说,警方自6月28日开始介入调查此案,并于本月22日完成整个调查工作,当中共动员了50多名警官和警员参与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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