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结婚应由男方买房?
韩70%未婚男女反对

(首尔23日讯)传统社会的观念常认为结婚时应由男方买房,不过,韩国最近一项调查却显示,现在有超过七成未婚男女反对这样的传统观念,不认同结婚应由男方买房。

女比男更反对



综合媒体报道,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最近发布一项“2018年全国生育力及家庭保健福祉实态调查”,调查发现,未婚男性中反对“应由男方购置婚房”者高达70.2%(15.5%完全反对、54.7%比较反对)、未婚女性反对的比例更高达72.3%(16.3%完全反对、55.9%比较反对)。

研究团队认为,调查结果可以解释夫妻关系里的男女分工模式,已不再按照过去传统方式进行,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住房压力逐渐上升,让由某方单独承担购房,变得不再实际。

研究也发现,韩国民众对于婚礼的想法也更多元化,受访未婚男生中认为“必须举办婚礼”的比例为58.7%,女性比例更仅有45.2%。

新闻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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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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