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辅警暴打头部虐死继女 生母见死不救 与夫齐判监

(新加坡16日讯)11岁女童被继父用运动铁杆暴打致死,目睹过程的女童生母见死不救,继父被判坐牢15年11个月和打鞭12下,生母则被判坐牢7年8个月3周。

据《新明日报》报道,2020年11月6日晚上8时,继父在西部的一间组屋单位内,用运动铁杆挥打,击中11岁女童的头部,导致她昏迷和内出血,四天后送院不治。

29岁继父法兹立面对16项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6项,包括误杀女童、蓄意伤害和虐待。

30岁生母罗斯琳达则面对9项控状,她承认两项蓄意伤害以及一项住在同一屋檐下却见死不救的罪状。她也是相关刑事法典条文于2020年生效后,首个在此条文下被治罪的被告。

案发时,法兹立是名辅警,罗斯琳达则是家庭主妇,两人2019年初开始拍拖,同年10月同居,隔年4月结婚。这是罗斯琳达的第二段婚姻,逝世女童是她婚前与其他男子所生。

据早前报道,案发当天,法兹立发现女童吃饭速度很慢,叫她做伏地挺身的姿势,接着用运动铁杆打她,共袭击了头部5次,还因力道太大导致铁杆弯曲。

当时,罗斯琳达也在场但没有出手阻止,女童因连续遭到暴打,当场失去意识。

两人尝试唤醒女童,发现她耳朵流血和头部肿大,但法兹立担心被捕而没将人送往医院。

11月10日上午,女童睡醒后感到晕眩和手臂疼痛,不久后倒卧床垫,失去意识,同天送院后不治,死因为头部伤势。

法兹立昨日被判坐牢15年11个月鞭打12下;罗斯琳达则被判坐牢7年8个月3周。

禁令撤销 准媒体报道2被告身分

控方昨日在高庭法官下判后,申请撤销原有的禁令,让媒体报道男女被告的身分,申请获得彭康钊法官批准。

古玛里山副检察司解释,当初考虑到若被告选择抗辩,女童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或须上庭供证,为了保护这些证人的身分而向法院申请报道禁令。如今案件审结,已无须传召证人,因此没有必要保留报道禁令。

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如果上庭供证的证人是年龄低于18岁的儿童与青少年,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他们身分的信息。 

怕老师发现伤势 两月不让女童上学

庭上揭露,两名被告被捕后,罗斯琳达与前夫生的两个儿子目前交由前夫照顾,与法兹立生的儿子则被安排寄养。

根据案情,法兹立早在2019月3月开始因各种理由虐待女童,包括嫌她吃东西太慢、怀疑她偷东西等。

法兹立曾逼女童把一瓶1.5公升的水扛在肩上,再用藤条和皮带鞭打她;也用木棍打她的脸颊与嘴唇,以及处罚她做平板支撑并同时掌掴她。罗斯琳达则曾在深夜对女童泼热水,痛得她惊醒尖叫。两人也会逼女童吃小辣椒。

为了不让学校老师看到女童伤势,两人不让女童上学两个月,校方派人做家访了解情况时,也遭夫妻俩拒于门外。

 
 

 

反应

 

国际

涉将充公春药私用 辅警及保安员被控

(新加坡3日讯)辅警和保安人员涉嫌将充公的春药“私用”,甚至接受春药摊贩贿赂,4人被控上法庭。 

据《新明日报》报道,贪污调查局(CPIB)今早发文告指出,4名男子分别因涉嫌贪污和失信罪名,今早被控上法庭,其中包括两名策安保安机构(Certis Cisco)的辅警、一名保安人员和一名行贿的男子。 

文告指出,去年6月到9月期间,当时是保安人员的被告哈菲祖丁(30岁)涉嫌把起获的非法春药占为己有,甚至拿来自己服用。这些春药价值约106元(约360令吉)。 

哈菲祖丁今早除了被控一项失信罪外,也被控一项防止贪污法令。 

另外,当时是辅警的被告阿里斯(66岁)在去年9月13日,同样被指把起获的非法春药拿来服用,而这些春药价值约188元(约650令吉)。 

两人今早面控时都表示有意认罪,案展到下周一(6日)。 

失信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15年监禁和罚款。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表示,该国绝不容忍贪污行为,任何人抵触防止贪污法令, 可被罚款高达10万元(约34万7000令吉),或被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兼施。 
  
春药贩涉行贿也被控 

辅警和保安人员抓到春药贩,收贿后没采取行动。 

马来西亚籍的被告蒂鲁(30岁)案发时是一名辅警,他抵触两项防止贪污法令控状。 

控状显示,他在去年5月到6月期间,涉嫌两次和被告哈菲祖丁一同收贿140元(约480令吉),因此没有对兜售春药的陈梓雄(30岁)采取执法行动。 

陈梓雄今早也因触犯一项防止贪污法令,被控上法庭。 

另外,文告也指出,蒂鲁涉嫌在去年7月三次向另一名春药摊贩陈栋梁(音译)收贿共750元(约2600令吉),并且没有对他采取执法行动。 

蒂鲁和陈梓雄面控时都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并有意聘请律师,两人的案件展期到12月4日。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
BESbswyBESbswyBESbswyBESbswyBESbswyBESbs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