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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掌掴敲头 女佣字条“记罪行”

(新加坡21日讯)55岁前销售女总监5年来多次掌掴女佣,甚至用铁勺、手机和高跟鞋打她头,弄坏东西罚10元(约30令吉),女佣写字条将罪行“存档”。

根据《新明日报》,被告陈美金面对13项蓄意伤人的控状,她本选择抗辩,但在审讯期间又改变初衷认罪,案件昨日下判。

案情披露,受害人是她48岁的女佣泽妮,她于2012年9月4日至2018年3月25日受雇于被告,月薪为450元(约1376令吉),但若弄坏单位的设施则会被扣钱。

有一次,受害人准备好晚餐后端给在客厅看电视的被告,被告问她用哪个勺子盛菜,她便拿给被告刚使用的铁勺,被告不满她用错勺,随即用铁勺三次敲打她的头,并呵斥她。

受害人被打后感到头痛,肿胀感一直持续至隔天,她于是报警投诉。

调查显示,被告在5年间多次虐待受害人,包括多次掌掴、捶胸、打手以及用茶杯、手机和高跟鞋鞋跟敲打她的头,还掐她脖子。
 
受害人在审讯中供证时曾指出,每当遭被告虐待后,她都会在字条上写下被告的“罪行”,存为证据。其中一张字条就写道:“打我的头六次,还用右手扇我的左脸,捶我胸五次。”

她也表示,她每天的工作包括打扫房间、洗车、准备食物并送被告女儿上学放学。她还指,被告要求高,只要弄坏东西就会罚10元(约31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受害人三次弄坏东西,被告每次罚她10元(约31令吉),这种小惩罚并不是无中生有。

法官最终判她坐牢6个月,并准许她本月30日开始服刑。被告听到判决后难掩难过,家人拥抱安抚。

被告亲写道歉信赔钱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乐善好施,常参加慈善活动,也会和受害人共同庆祝佳节,还帮她省了很多中介费,两人的关系并没那么僵。

受害人头部被铁勺打伤有两处血肿,被告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忏悔,并亲笔写道歉信,她也在去年中辞职,并自愿赔偿了受害人1760元(约5382令吉)。

法官表示,被告反复虐待受害人长达5年,甚至用铁勺敲打对方的敏感部位(额头),也给对方带来心理伤害。

为养6儿忍气吞声

女佣称家中养六子,为赚钱忍气吞声。

受害人供称,她在菲律宾有六个孩子要养,生活十分困难,儿子曾因没钱不能参加考试,因此她把钱看得很重要,也下决心要好好工作。

她还指出,一度因受不了被告的虐待,加上母亲身体不好,她在两年合约满后返回菲律宾,以便照顾家,一年后又回来继续为被告工作。

她表示,这么做就是为了赚钱,每当受辱后也只好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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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政府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 沈志强:禁削员工福利

(八打灵再也5日讯)在灵活工作安排(FWA)指南下,雇主可以制定工作监督机制,但不能削减或废除员工现有福利,也不能设下比实施灵活工作安排前更高的工作目标。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今日推介灵活工作安排指南,推行相关安排的雇主若面对商业需要,可相应调整相关福利,如取消停车费津贴,改为给予网络津贴、水电费补贴等。雇主也可制定取消灵活工作安排的条文。

根据指南,雇主在批准员工的灵活工作安排后,不能制定否决员工权利的条件和违反集体合约。

至于员工的责任则包括遵守雇主定下的所有条件、确保充分遵守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规定;若发现目己患有疾病、出现身体或精神干扰而影响工作能力,必须照会雇主。

基于并非所有工作都适合弹性工作安排,政府为此并没有把这安排制定为强制性政策。

沈志强强调,人资部指示人才机构必须在6个月后展开研究,探讨灵活工作安排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尤其在生产力方面。

员工可以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

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下,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雇主必须在收到申请的60天内作出回复。

若雇主不批准雇员的申请,必须注明拒绝的理由;雇主在批准灵活工作安排时,也必须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政府已通过修改1955年雇佣法令,在新注入的60P条文下,员工可向雇主申请灵活工作安排,以改变工作时间、工作天或工作地点。

灵活工作安排的优势包括节省成本、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提高生产力、提高员工的满足感、吸引及留住人才及鼓励残疾人士工作、吸引女性进入职场,以及降低员工流失率。

灵活工作安排调查访问

大马半岛人力局于今年10月9日至25日通过电邮,向400名各行业雇主展开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调查访问,其中收到164家公司的回复。

在这164家公司中,78家公司实施灵活工作安排、66家公司收到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46家公司批准灵活工作安排,以及1万1272名员工申请灵活工作安排获得批准。

所有申请当中,最多申请的灵活工作安排性质为灵活工作时间,其次是灵活工作地点,以及灵活工作天。

出席推介礼嘉宾包括人资部副秘书长拿督诺丽珊及苏德诺、大马半岛人力局副总监(营运)贝蒂、大马人才机构副主席玛胡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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