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

银行不可能承担拍卖屋所有债务/谢廉义

问:

你好,谢先生。 



槟城消费人协会(CAP)不久前要求联邦政府制定全新的法令管辖拍卖市场,取代过时的殖民地时代的法令,其中也要求银行承担拍卖产业所有“未偿还的债务”,你个人对于这项建议有何看法,可行性大吗? 

~~槟城 林建明

答:

林建明先生,你好, 

其实,一路以来法庭都有修改拍卖条约,以保障和提供公正的市场。 



法庭不仅要与拍卖购买者、银行、贷款者的利益作考虑,还要顾虑到所有银行储户和股东的利益。 

如果每一项债务,都要银行来承担,长远以来,银行的储户是否会感到不安,股东的投资回报是否会受影响。 

一些银行其实是有承担拍卖产业所有“未偿还的债务”,并可以不同按例和情况来考量。

请不要误会银行与法庭,他们都是以大众利益为先。 

决定是否购买金融拍卖产业前,最好多留意拍卖文件的所有条约,如注明金融机构是否承担前业主拖欠发展商的服务费、管理费、维修费、门牌税、地税及其他费用。 

若金融机构不愿支付这些拖欠的费用,你必须先了解拖欠的款额,再考虑是否要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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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

在银行任职 竟然要签这种誓约书!

(高知6日讯)日本四国银行(Shikoku Bank)一份138年前的誓约书,近期引发热议。

奇闻网站Oddity Central报道,原来誓约书内容要求,若有职员被发现盗窃银行资产就必须切腹,以死谢罪。

据报道,这份誓约书可追溯至1886年,也就是四国银行前身“第37国立银行”时期,行长三浦及全体职员共23人按下“血印”签署而成。

根据银行官网,誓约书写道“交易中若有任何诈欺行为,将以私人财产赔偿并且切腹谢罪”,传达出身为银行职员及社会一份子的伦理观念责任感,因此被当作四国银行的“至宝”,保存与流传下来。

四国银行这份誓约书很快引发热议。许多人认为以现代角度来看,誓约书荒谬又不合时宜,但也有人打趣称“要把钱存进四国银行”。面对媒体询问,四国银行仅称“官网上发布的信息均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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