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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自办土地转让不实际”
律师反建议减繁文缛节

购屋者若自己处理土地转让程序,可能省下少许律师费,却面对更多繁文缛节。

(芙蓉23日讯)购屋者自行到土地局填表格自办土地转让降律师费,律师批评不切实际,与其制定各种新条例倒不如减少政府部门的繁文缛节及官僚作风,加快产业买卖程序会更实际。

《南洋商报》日前报道政府有意与国家银行及大马律师公会讨论,让购屋者自己完成购屋程序来减低律师费及需要的时间,引起律师界反弹。



多名律师对有关建议感到不可思议,因产业买卖程序中所面对的问题是来自政府及银行,大部分程序延迟是因为政府们及银行方面的拖延,但买卖家却误以为是律师在拖延,让他们饱受抨击。

受访的律师说,一般上产业买卖程序耗时3个月至6个月,若涉及限时地契或注明州关注(State Concern)则需要更长时间,若逾时则买家或卖家将面对罚款。

针对律师费方面,他们也甚感委屈,因所有律师费都是根据政府规定,如首10万令吉收取1%等,以此类推,律师并没有收取更高,甚至还会给予折扣。

他们认为有关建议不实际,也找错对象,不应该把矛头指向律师,反而应减少政府方面的繁文缛节。

此外,买家把钱交给律师保管,一旦地契割名手续完成后将把钱交给卖家,整个过程若没有律师监督如何能没有纰漏完成,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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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警破土地转让诈骗集团 土地局内鬼勾结外人干案

(吉隆坡26日讯)警方破获一个土地转让诈骗的犯罪集团,成功逮捕13名嫌犯,揭发土地局“内鬼”勾结外人的腐败行为。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总监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表示,警方于11月初接获雪兰莪州一名副县长的投报,对方声称自己发现有多宗可疑的土地转让交易,因此他怀疑这些交易涉嫌非法土地转让。

他指出,投报者还表示,一些重要的土地转让文件,无故从保险库中丢失。

南利尤索夫说,警方展开调查后竟发现土地局内部出现诈骗行为,有关的职员利用职务之名,非法窜改和删除土地转让记录,进行非法交易。

他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02(欺骗)条文对此案展开调查。在一批被逮捕的13名嫌犯中有7名男性和6名女性,年龄介于26岁至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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