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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迁出2年装修·影响小贩生计
“槟市厅想逼死我们吗?”

海墘新路市政厅小贩中心改善计划料照走不误,但是,如何减轻对业者的影响是关键。

“市政厅,你是要逼我们去死吗?”

将近半世纪的海墘新路市政厅小贩中心因要展开为期两年的改善工程,以致须暂时搬迁,令小贩们个个喊苦求助,一些表示须无奈提早退休,一些甚至认为两年无法正常营业,房贷、车贷以及生计都成问题。



这座已有48年历史的小贩中心共有20名业者,他们是在日前接获市政厅通知,指须在农历新年后搬迁至五条路或七条路小贩中心,好让路市政厅将该区发展成一座拥有4层楼停车场,及底楼小贩中心的建筑。但是,除了只给予短短一个月的期限外,业者们均认为上述两个地方并不理想,若到该处营业却没有生意,无疑也是等着送死。通过《南洋商报》,今天小贩们就要6问市政厅……

第一问:为何时间如此仓促?
期限太短阵脚大乱

售卖面食类的罗斯哈尼坦言,市政厅只是限定1个月时间搬迁,这无疑让他们阵脚大乱。

另外,她也建议搬迁期间,可否让业者们暂时搬进银行街停车大厦营业。

“反正那里也不满,很多地方都空置着的。”



银行街停车大厦都不满,为何须要在海墘小贩中心建停车场?

第二问:为何非建停车场不可?
毗邻停车场都不满

在该处售卖经济饭已48年的安岚和旺指出,市政厅在银行街的停车场大厦都未必出现满额现象,只有20步距离的该区却需要打造成另一个停车场。

“我们认同需要改善小贩中心,但是停车场是没有必要的,这一只会大兴土木,我们也得搬走,两年不能做生意。”

她们指出,其实市政厅在不同地方的小贩中心提升工程都是小规模,或分阶段实行,因此不会对业者造成多大的困扰,如今发生在他们的情况却简直把他们逼近谷底。

左起旺、安岚、嘉华及沙加汉。

第三问:可否只是小规模装修,并分阶段进行?
地点不佳难维持生计

售卖拉茶的沙加汉表示,自己并非不接受工程,只是若两年无法在较理想的地方营业,那么业者们始终会面对生计问题,其中,他更有不少贷款得缴付,因此如此局面等于死路一条。

“分阶段装修不能吗?为何一定要搬迁,我还有房贷及车贷啊”

他建议,可以的话,就展开如其他地方小贩中心般的小规模改善,而不是大规模落实停车大厦。

第四问:未来是否将交由私人界管理?
新大厦租金恐更贵

嘉华指出,市政厅位于银行街的停车场大厦已经交由私人界管理,而且租金也变得更贵。

就此,他担心就算工程完毕后,海墘小贩中心也将落得同样局面。

“到时,我们是不是得交付更高的租金,而且到时也会出现更多业者,蛋糕分薄,成本更高,未来不见得更好。”

第五问:是否有更理想的地点,而不是敷衍式地分配?
勿打发到鸟不生蛋处

售卖饮料的郑金凤指,若搬迁是逼不得已的是,她希望市政厅能将他们安顿在较理想的地方,而不是随便应付他们,将他们迁往鸟不生蛋的地点。

她建议,市政厅其实可以考虑将他们迁往市政厅位于银行街的多层停车场处,而租金则象征式收费。

据了解,目前海墘小贩中心的租金为36令吉一个月,至于只有20步距离的银行街停车场大厦的租金却高达上千令吉不等,因此一众小贩希望以较低租金暂时搬迁至该区。

售卖经济饭的陈秀月也表示,要暂时搬迁的话,可否搬迁至该大厦,惟希望租金不要太高。

阿源(左)及阿仔

第六问:可否在附近经营?
市厅根本“赶尽杀绝”

在该处营业超过45年的阿源和阿仔表示,市政厅的做法相当“赶尽杀绝”,而他们唯一可以做的恐怕就是提早退休。

他们指出,市政厅的用意是好的,但是没有先向业者以及食客照会,而且安顿计划似乎很不周详。

两人甚至询问是不是能在小贩中心隔壁开设小区让他们继续在该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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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征10仙电子付费附加费 小贩遭罚RM200

(马六甲26日讯)小贩向使用电子钱包付款的顾客征收10仙附加费,遭甲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拉队登门取缔,并开出200令吉的罚单。

甲州内贸局局长诺丽娜指出,当局是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于今早约10时30分拉队到甘榜摩登(Kampung Morten)的一个小贩中心展开取缔行动。

“消费者投诉购买了3令吉70的早餐,但基于要扫描二维码以便使用电子钱包付款,小贩因此要求额外支付10仙,总计3令吉80仙,消费者随后向内贸局投诉。”

诺丽娜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涉案小贩告诉顾客,附加费是银行为使用电子钱包服务而设定,但这项说法并不属实,当局已联络有关电子钱包营运商,证实使用电子钱包服务无需另外征收10仙的附加费。

“内贸局已援引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严查此案,相信有关小贩早在年初就向顾客征收附加费,并非因为近期柴油起价才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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