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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雪公共工程局长辟谣
“没不配合建巴生三桥”

有传巴生第三大桥第二期工程的兴建计划或因雪州公共工程局不配合而受阻,不过此言传已被驳斥。

(巴生20日讯)有传雪州公共工程局或不愿配合,以致巴生第三大桥第二期工程受阻,动工遥遥无期,不过雪州公共工程局局长罗斯兰已驳斥谣传,否认受到指示,不准与州政府合作进行有关工程。

据《南洋商报》探悉,目前上述工程的征地工作在如火如荼进行,不过有贴近市议会的内幕消息指,中央政府已下令州公共工程局不能再与州政府联袂,合作推动发展大桥的建设工程。



国内所有大型工程原本由中央政府负责,再交由州公共工程局监督,才可有效进行,然而若州公共工程局不愿参与监督,那工程或无法顺利开展,因为州政府可能孤掌难鸣,难以自行兴建和发展大桥的第二期工程。

消息人士说,在此情况下,工程开展程序会比较复杂和困难,除非中央政府的目的是要接管上述工程,包括主导整个工程的招标、兴建及监督发展工作。

征地属州政府权限

“实际上,随第一期计划完成推行后,第二期的工作也只剩下招标承包商及监督兴建工程,至于第二期衔接桥的设计等,早在之前获市议会批准。”

针对州政府为何仍继续推动征地工作,消息人士指出,征地原本就属于州政府权限,尽管目前尚未确定工程是否能成功推动,但州政府仍会按原定计划做好本分工作。



“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工作,也许第14届大选后,整个政局可能出现新气象,到时第二期工程就能排除唯一困扰,顺利的推动。”

动工胥视征地进展

雪州公共工程局局长罗斯兰受询时否认受到指示,不准与州政府合作进行巴生第三大桥第二期工程,惟工程动工时间视乎征地工作的进展。

他说,现阶段确实有一些工程细节正在探讨中,不过最重要的是先完成征地工作。

针对记者再三询及有关“中央政府指示雪州公共工程局不可再与州政府合作”的谣传时,罗斯兰表示,没有这回事,工程兴建程序一直都在进行中。

不过,询及工程预计将在何时进行时,他坦承无法告知,一切只能待细节谈妥及征地工作完成后。

黄瑞林

黄瑞林:中央有义务拨款建桥

雪州公账委员会代主席黄瑞林受询时指出,本身不清楚巴生第三大桥第二期工程受阻事宜,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中央政府至今未主动表明要承接该工程。

他个人认为,中央政府有义务拨款兴建该大桥,因为工程是前朝政府在3·08大选前,由时任州务大臣与工程部长联合主持动土仪式,但国阵在输掉州政权后,就终止有关工程的发展。

“若中央政府体恤巴生人民面对交通阻塞的困苦,就不应想方设法阻止大桥的兴建,特别是他们若无法拨款兑现之前的承诺。”

新闻背景:纾解现有2大桥车流

为纾解现有两座大桥,即哥打桥与东姑克拉娜(通往小印度)桥的交通流量,雪州政府斥资1亿9915万令吉承建巴生第三大桥第一期工程。

第一期工程涵盖兴建全长1247公尺的桥身外,也改善大桥两端的衔接道路,即南区,从桥身衔接到双溪柏迪路,全长420公尺及兴建一个交通灯十字路口;北区从丹绒沙瓦路(Jalan Tanjung Syawal)衔接至吴福发路及在吴福发路则兴建一个交通灯十字路口,全长857公尺。

第二期工程则是延伸衔接路段,即南区从第三桥双溪布迪路(Jalan Sungai Bertih)路口兴建全长2.1公里的衔接道路至拉惹慕达幕沙路(Jalan Raja Muda Musa);北区则从第三桥吴福发路衔接至巴生海峡大道,全长约300公尺。

反应

 

森美兰

芙蓉甘榜蒲种9户抗议 反对政府征地扩路

(芙蓉8日讯)位于芙蓉瓜拉沙花路5石半甘榜蒲种的9户居民今日抗议,强烈反对政府征地作为扩建道路用途,并认为相关的路段并没有需要扩建。

居民梁志明(50岁)于今年1月17日接获芙蓉县土地局来函告知,州政府申请其住家范围约0.0018公顷的土地,作为扩建道路用途。

梁志明今午联同10多名居民召开记者会表示,一致反对政府征用住家土地范围扩路,并希望政府相关单位在两周内安排一个与居民的对话会。

居民基于4项理由,反对政府批准征用住家土地扩路,其中包括住家后方已有政府保留路可使用,政府应该将其修好及铺上沥青,方便大家使用。

“第二,若使用住家土地扩路,会有许多罗里进出,危及居民的安全;第三,政府没有与居民对话,就随便批准有关申请,没有以民为本;第四,罗里进出会带来很多沙尘,也骚扰居民安宁。”

收到芙土地局来函

梁志明说,根据收到的芙蓉县土地局来函,阐明有人于2023年11月16日已向州政府申请其住家范围约0.0018公顷的土地作为征地扩路的用途。

“我收到有关信件后,就到芙蓉县土地局了解情况,并询问可不可以反对。当时,官员告诉我,可以向森土地局提呈反对信件。”

他表示,今年3月11日,他就以地主梁利(其叔叔)的名义致函予森土地局,并附上4个理由,直至今年11月初,他到芙蓉县土地局再询问时,官员口头告知,州政府已正式批准有关申请,并且已颁布宪报,惟他尚未收到正式的通知信。

盼政府听取民意

梁志明说,得知这项消息后,他便询问其他居民的看法,他们也一致反对有关申请。

“大家都反对这个申请;我也不知道政府是如何操作,为何我在3月11日写了反对的信件,政府至今也没有安排对话会,也没有派官员向我们了解?

“就这样随便通过征用我家土地范围,这是什么法律?合法吗?我们希望政府能听取居民的意愿。”

地主梁利(75岁)说:“住在这里已有60多年,这里属于私人地,为何政府可以随意征用?”

他也向媒体展示有关地段的地契,以示证明。

与会者尚有地主陈志雄(51岁)、李国华(44岁)、李运来(41岁),以及其他居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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