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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20天】业主陪租户渡难关
劳勿部分商店减租30%

(劳勿6日讯)行动管控令期间大部分行业零收入,劳勿部分商店业主开始减租至少30%或以上,陪租户度过难关。

我国经济近年来本就景气不佳,面对疲弱的消费力,许多商家几乎在苦中作业。



如今,又再面对冠状病毒病的打击,大部分商家被迫休业。在管控期这20多天,许多业者处于零收入状态。

另一边厢,他们则被迫承担基本开销,如水电费、员工工资等,再加上租金等,可谓压力沉重。

管控令期间,许多商家未能开店营业。

惟让人感到暖心的是,劳勿市场上一些店主已经开始在这个月,以减租方式让租户度过难关。

有者减租30%,一些则减50%,让租户减轻压力。

蔡兆生:陪租户渡过低潮是好事



劳勿中华商会会长拿督斯里蔡兆生表示,本身也有听闻一些业者以减租的方式,陪租户度过经济困境。

“毕竟这期间,许多店家都是零收入状态,但仍要付工资给员工。”

他说,地方上的小型商家也是经济命脉,如果店主愿意陪租户度过低潮期,这是好事。

黄国樑:劳勿高州会馆减租50%

劳勿高州会馆位于劳勿拿督阿都拉的店屋,也实行减租行动,减轻租户负担。

该会会长黄国樑受本报询问时说,该会已经在3月及4月,减租50%。

“在管控令实行的第一天,我们已经接到租户的要求,经过董事会商议后,做出了上述决定。但如果政府再宣布管控行动进一步延长,则会视情况斟酌。”

他说,管控令期间,会馆的开销也是照跑,包括支付座办的工资和其他杂费。

此外,不愿具名的店主表示,除了指定的业者被允许在管控期限时营业之外,基本上很多的门市在的业务,在这期间都进入“冰封”的零收入状态。

零收入状态

他说,此时为租户减租金,是能力所及可以做到的,毕竟,目前是需要大家携手共赴時艰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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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吉隆坡市厅:援引商业招牌条例取缔

(吉隆坡25日讯)吉隆坡市政厅今日再次发出声明,强调是援引商业招牌条例展开取缔行动,确保所有商店的招牌遵守2项法令的规定,并与马来文作为官方语文的立场保持一致。

吉隆坡市政厅发文告说,所有商店的业者必须确保安装招牌前,先依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第5(1)条文申请准证,取得国家语文局针对视觉效果的核准,也是申请者需提交的文件之一。

“根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及“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所有招牌必须使用国文,同时也能使用任何语文,但国文的文字必须处于显眼位置,且字体必须大过其他语文。

由于隆市最近展开的商业招牌取缔行动引起两极的回响,因此隆市政厅今日再度发文告表示,取缔行动是有关商业招牌使用国文的法律措施。

文告说,招牌的审批工作是市政厅的责任,且商业招牌也属于综合执照批准的一部分,与商业执照一同发出。

“如果相关公司、协会或企业的名称是在“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1965年公司法令”或“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下注册,且名称中包含非国文词汇,则无需将这些词汇翻译成国文。”

文告说,市政厅今年联手国家语文局在辖内6个购物中心展开取缔行动,并针对违例的场所发出31张违规通告,主要是相关场所虽持有商业执照,但没有获得招牌执照,因此市政厅是有权开出罚单,以及拆除相关招牌。

“还有另一种情况是,持有合法商业执照及招牌执照,但招牌违反条例,即“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及“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所阐明的国文字体需较其他语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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