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管控令第29天】2病患康复 零确诊
江沙恢复绿色无疫区

随着两名确诊病患痊愈,江沙区恢復绿色无疫区。

(江沙15日讯)江沙区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从黄区变绿区,恢复零确诊病例的无疫区状态了!

江沙警区主任拉扎里助理总监今天在记者会捎来上述好消息,并指江沙区原本有2宗确诊病例,如今2名患者已康复出院,家人也不必隔离。



他说,根据卫生局的报告,江沙区2名冠病确诊者已痊癒出院,江沙区已摆脱黄色警戒疫区,恢復绿色无疫区。

“昨天卫生局的数据显示江沙县共有4宗确诊案例,属于黄色警戒疫区,其中2宗来自江沙范围的哥打拉马基里与鲁布墨鲍;另外2宗,则是在和丰范围的和丰区与布劳金美丽区。”

尽管江沙恢复无疫区状态,市议会依然马不停蹄地喷射消毒药水。

进出江沙须有通行证

他说,难得霹州王城江沙恢復绿色无疫区,执法人员会更严谨把关,不希望再有新的确诊案例。

“我们不会掉以轻心,在今天进入行动管控令第三阶段后,执法会比之前更严厉,民众要进出江沙范围必须要有充分理由及通行证。”



他举例,倘若有民众要从江沙去吉隆坡(红色警戒区),执法人员会加以劝告;倘若民众坚持非去不可,则必须接受当解除管控令时,才能返回江沙。

“吉隆坡是高风险区,警方不能冒险让江沙人在高风险区自由进出,若是因此而出现新感染群,谁来承担?”

他再三提醒未持有商业注册证明的人士,在江沙范围内送食物是不被允许的,否则警方会严厉对付。

他也指出,从管控令开始到现在,江沙警区共发出逾80张罚单,在州内排行第2,仅次于怡保警区。

反应

 

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