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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32天】丹州推e斋戒月市集

莫哈末罗斯兰: 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售卖斋戒月美食。

(哥打峇鲁18日讯)随着吉兰丹州政府宣布取消今年度的斋戒月市集后,吉兰丹州政府将联合地方政府推介e-斋戒月市集,让贩商们透过手机应用程序售卖美食。

消费者可通过手机应用程序购买美食及付款,之后将有送餐员将美食送上门。e-斋戒月市集将由吉兰丹ICT Gateway 私人有限公司 (KIGSB) 负责。



e-斋戒月市集将由吉兰丹ICT Gateway 私人有限公司 (KIGSB) 负责。
e-斋戒月市集将由吉兰丹ICT Gateway 私人有限公司 (KIGSB) 负责。

KIGSB总经理莫哈末罗斯兰说,虽然丹州政府宣布取消今年度的斋戒月市集,不过贩商及消费者无需担心,因为丹州政府已通过该公司推出e-斋戒月市集作为替代方案。

他表示,消费者只需通过手机应用程序下单及付款,美食就会送到消费者家中。e-斋戒月市集的美食将从斋戒月首日开始售卖,一直到斋戒月结束为止。

他说,详情或有兴趣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售卖美食者,可浏览该公司的面簿官网(Kelanan ICT Gateway Sdn Bhd),申请表格也可在面簿下载。

他表示,所有贩商皆可免费提呈申请,贩商只需附上美食照片、名字及美食价格,以供该公司置入手机程序中即可。

他指出,地方政府将提供收集美食的地点,贩商只要将美食送至各县的指定中心即可,ODA MAKAN的送餐员将负责派送美食。派送时间为每一天的下午3时30分至下午6时30分。



他预计丹州将有20个美食收集中心,地方政府将向业者征收一次性20令吉的费用,作为提供美食收集中心的地点及送餐费用。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隐藏费用。

他说,贩商必须是已注射预防针并持有健康卡者。

他指出,至于没有商店,过去只是在斋戒月期间才摆卖的贩商,该公司也会给予协助。除了美食,其他商品,如衣服等,也可通过该平台售卖。

有意注册者,可浏览:https://bit.ly/ebazar-kelan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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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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