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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议会】
哈妮查:跟不上进度会收回批准
确保发展商准时交可负担屋

(莎阿南26日讯)掌管房屋、城市发展的行政议员哈妮查说,州政府所设立的委员会,会时刻监督“我的雪兰莪房屋”计划,一旦发现发展商落后预期进度太多,就会取消对方的工程。

她说,针对房屋政策,州政府已规定每项发展的面积,需要5英亩或以上,同时让20%至40%是用在“我的雪兰莪房屋”。



她回答万达镇区州议员嘉玛丽雅的提问时说,州政府会确保发展商兴建可负担房屋,若未跟上进度的话,就会收回批准。

“从18个月至36个月的施工期间,州政府都会监督。”

哈妮查说,州政府也要求发展商宣传物业发展,确保人民收到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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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雪兰莪房屋” 雪未接GISB购屋报告

(吉隆坡19日讯)雪州政府并未接获GISB控股购买“我的雪兰莪房屋”报告,但不确定后者雇员是否为“我的雪兰莪房屋”购屋者。

掌管雪州房屋事务行政议员拿督波汉指出,目前为止,雪州房地产局并没有任何有关该公司曾购买“我的雪兰莪房屋”报告,若发现有,当局将准备与执法单位配合调查。

“在房产局的记录中,并没该公司购屋的资料,但若是其职员购买,我们则无从得知,可能有,但这并非我们的控制范围。”

他日前出席瓜雪地方蓝图展览开幕礼后,受询时这么指出。

此外,受询及州政府是否可对付“我的雪兰莪房屋”被滥用一事时,他说,州政府可根据现有法令对付违例者。

“如业主出租给外劳、用作商业用途、骚扰到居民安宁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若我们接到投诉,我们可以采取行动。”

他指出,除了切断电供外,最大的惩戒包括充公单位的物品,同时也可从其他法律角度去研究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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