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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津志明栈杂货店争产案
高庭判创办人遗嘱合法

苏美珠(中白衣裤者)胜诉后与代表律师及友人,在莎阿南法庭大厅。

(莎阿南17日讯)万津闻人志明栈杂货店创办人,已故苏栋樑遗产争夺案经过莎阿南高庭11年的冗长审讯,法官判决已故苏栋樑生前立下的遗嘱及所指定的遗产执行人是合法及有效的。

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在约40分钟的判词中,宣布已故苏栋樑遗产执行权继续由答辩人苏美珠,即本案起诉人苏建发的妹妹执行,并向苏建发说遗嘱是已故父亲的心愿,子女一定要尊重及遵守,不可更改。



苏建发需缴3万堂费

他也宣判,入禀起诉的第二儿子苏建发败诉,需缴付3万令吉堂费。

根据判词,已故苏栋樑5岁时从中国南来,刻苦耐劳创设志明栈杂货店,白手兴家后生意蒸蒸日上,他购置产业,并与当地女子徐春莲结婚,婚后育有2男4女。

苏建发在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苏美珠则在四名女儿中排第二。

当年宣布遗嘱无异议



2005年苏栋樑逝世后,律师召集全部兄弟姐妹到事务所,宣读已故苏栋樑生前于2001年8月18日所立下的遗嘱人分配,并委任女儿苏美珠为遗产执行人。当时,全体兄妹们包括苏建发在内都没有异议。

2007年1月3日,苏建发出示另一份遗嘱指是父亲遗嘱,并入禀法庭挑战之前遗嘱的合法性及苏美珠作为遗产执行权的有效性。经过7年司法审讯,2012年6月11日,法官宣布苏建发挑战失败。

苏建发败诉,法官谕令他缴付3万令吉堂费。(照片取自面书)

称已故妹妹房间找到苏建发再呈次份遗嘱

苏建发败诉后,再提呈第二份遗嘱,并指这是从一名已故妹妹房间的抽屉找到的,再入禀高庭兴讼,挑战父亲生前立下遗嘱的合法性。

经过3年多的司法审讯,法官于2016年10月13日第二度宣判苏建发败诉,并谕令他缴付3万令吉堂费。

较早时,苏建发的代表律师今年6月审讯时,因苏建发的证人没有出庭做证,律师宣布退出不再代表苏建发辩护,苏建发唯有上庭自辩。

对于败诉,苏建发在法庭外受询时表示会委律师商量后,才决定下一步行动。

答辩人律师:起诉人遗嘱不合法

答辩人苏美珠的代表律师阿苏拉曼在高庭法官宣判胜诉后说,起诉人入禀呈堂的2005年遗嘱是不合法的(Not Valid),法官也撤销起诉人的控状,并宣布把遗产执行权交回给苏美珠。

苏美珠在胜诉后受询时则说,11年的冗长司法审讯让她受尽委屈,遭人指指点点,庆幸如今法庭终还她清白,并对本身是合法的遗产执行人,可以完成父亲遗愿感到高兴。

她也说,随着本身是合法的遗产执行人,以前把租金缴付给苏建发的租户日后应把租金缴给她,她会发出正式信函通知租户,并会向苏建发追讨之前他向租户收取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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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魔叩访博特拉大学 吞噬3餐馆杂货店

(八打灵再也11日讯)博特拉大学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吞噬3间餐馆和杂货店,所幸未造成人命伤亡。

雪州消防及拯救局助理局长阿末慕克里斯在文告中说,昨晚11时接获火警投报后,消防队迅速从赛城和史里肯邦安的消拯局派遣20名人员前往现场。

他说,当救援人员到达时,火势已经相当猛烈,消拯人员立刻展开扑灭火焰的工作,经过约35分钟的努力,终于控制住火势。

“火灾摧毁了并排的两间餐馆和一间杂货店,所幸火场内无人受困或伤亡。”

消拯局的鉴证组成员随后到现场进行调查,以确定火灾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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