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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日星促槟房屋局监管
廉屋禁收额外费用

槟城消费人协会代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坐者左二)日前在多名被发展商收取额外收费的廉价屋苦主陪同下,召开记者提出控诉。(档案照)

(槟城10日讯)掌管槟州房屋委员会的行政议员佳日星已发出指示予槟州房屋局,严厉监管及禁止发展商向廉价与中廉价屋购屋者收取额外费用。

他说,州房屋局一旦接获购屋者的投诉,将指示发展商必须撤销这些额外收费。



佳日星今日在记者会受《南洋商报》记者要求针对国民觉醒运动(Aliran)发文告促请槟州政府,控制廉价及中廉价屋的价格,并要求州政府不准发展商额外收费的做法,这么回应。

他说,他之前已经多次强调,这些额外收费如装修和购买额外的停车位,是购屋者本身情愿购买,发展商不能够强迫购屋者接受。

之前也有购屋者向槟城消费人协会投诉,有发展商在销售位价值4万2000令吉的廉价屋时,额外收费7万令吉,使到屋价最终被抬高到12万2000令吉,而槟消协会也揭发,一项在丹绒道光售卖的价值7万2500令吉的中廉价房屋计划,在第五层以上每层多征收1000令吉,角落间多征收超过8000令吉,加重B40低收入群的购物负担。

“配套”是选择性

佳日星再次警告所有发展商,不应该向任何廉价屋以及中廉价屋买家征收以上每层额外1000令吉以及角落间付额外8000令吉费用,否则将遭严厉对付。



国民觉醒运动昨日发文告促请州政府一定要确保发展商,没对廉价及中廉价屋征收超过顶价的费用。

文告说,虽然行政议员佳日星曾指发展商的“配套”是选择性,而非强制性,但事实上,这些装修配套是给新单位,所以很多买家认为是必须签该配套。

“现在的问题是,装修是必须的,而且还是依据所提供的单位标准或质量。”

文告强调,州政府有责任澄清何谓基本标准,并且也监督发展商符合标准。

该组织促请槟州政府认真看待此事,因为购买廉价屋的买家是因为能力有限,而强迫买家缴付更高的费用,肯定加重他们的经济负担。

该组织认为,发展商已经从售卖高档房屋或公寓赚取高利润了,从只能购买廉价屋的购屋者身上牟利是没道德的。

国民觉醒运动指出,州政府必须优先考虑州内贫困群体对房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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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利益冲突争议 槟州议会委古马拉贞兰为上诉委会主席

(槟城22日讯)槟州议会根据槟州《2010年资讯自由法案》,决定更换槟州上诉委员会主席,由资深律师古马拉贞兰替代原先提名的包德夫古查星律师。

此项决定更是源于有关裙带关系的指责,拒绝担任此职的包德夫古查星是现任第二副首席部长佳日星的岳父。

佳日星直言,为替换主席人选,他选了另一位有能力的律师古马拉贞兰,他是其已故父亲加巴星的密友。若还是认为这也存在利益冲突,那要他怎么办?因为古马拉贞兰确实是一位经验丰富、资格优秀的律师。

回应反对党议员质疑为何替换包德夫古查星的问题,佳日星说,那是他自己本身选择辞职,这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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