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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强制执行爪夷文招牌
关丹3周获逾5千签名

吴令安(左起)及王学仁,出庭支持。

(关丹13日讯)由爪夷文书法行动组织(SEKAT)发起的“反对关丹市议会强制执行爪夷文招牌”签名请愿书,短短3个星期内,在关丹搜集逾5000个签名。

根据该请愿书指,爪夷文的使用必须是自愿而非强迫性,据地方政府法令171条文9(1)项,地方政府政策需兼顾当地群体利益,因此要求关丹市议会撤销在此政策下发出的罚单,以及撤回爪夷文招牌政策。



爪夷文书法行动组织秘书阿伦多拉沙米指出,该组织发出的3语言版本请愿书,在过去3个星期,成功在关丹收集逾5000个签名请愿。

“同时获得彭亨州广告同业公会、商会及来自关丹46个华印商业非政府组织等支持。”

他说,随着司法审核申请获得关丹高庭批准,因此在司法程序结束前,呼吁因爪夷文招牌接获罚票的商家,暂先不要缴付,并可以向该组织办事处求助,可以联系012-675 5327,或关丹负责人遮甘(011-2720 2621)。

马来西亚广告制作商业联合总会名誉会长兼总会会务顾问吴令安认为,以广告角度,认同语文对广告收取的市场效应性。

“举例说,爪夷文及罗马字马来语对卖烟草广告或可收取市场效果,不过对于卖肉骨茶的业者,用意则何在?”



另外,彭亨州广告同业公会名誉顾问王学仁呼吁华社会馆给力配合,支持签署请愿书,反对关丹市议会强制执行爪夷文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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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艾菱:仅涉及新注册或替换业者 玻璃市没强制招牌用爪夷文

(加央24日讯)英特拉卡秧岸州议员颜艾菱重申,只有新注册或替换新广告牌的业者,才一定要在牌板上使用爪夷文书写,加央市议会没有强制性要求州内业者在原有的店名广告牌上使用爪夷文。

她或,在这之前的牌板无需再补填书写,并希望业者们不要再混淆。

“前天,我亲自会晤市议会主席阿芬迪后,后者已否认目前强制性执行的不实言论。”

颜艾菱昨午在玻璃市联新体育会主席林加新与新路村乡委会主席刘伟汉陪同下,到新路原南坛及新路蒂沙园篮球场进行巡视后,向记者如是说。

针对商企特别是市区内汽车维修业者控诉市议会出租店前停车格价格每年2000令吉左右极为昂贵一事,她或,市议会主席已允诺让租停车格的业者分期支付。

此外,颜艾菱表示,将会协助新路原南坛向首相署争取拨款,以作为扩建与提升工程用途,日后若有遇上天灾事故,也可充做灾民临时安顿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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