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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扩路征地影响获通融
46店限3个月搬迁

郑凯聪(前排左)向业主们汇报搬迁店屋的协调进展。

新闻特区:古来士乃大街

(古来16日讯)受到公共工程局扩建道路需要征地的影响,士乃大街46间店屋原本受限在一个月内搬空,以让当局拆店,经过周旋,古来土地局通融业主们展延搬迁时限到3个月。



不过业主们则希望当局展延到一年,同时给予合理的赔偿或搬迁费。

士乃大街共有46间店屋,屋龄都超过80年,且都建在政府保留地。

46名店屋业主在本月2日接获土地局发出的拆迁通知书,限制一个月内须搬空店屋,否则将面对罚款。

店主们随后成立一个以蔡明酒为主席的5人小组,向土地局协商,以要求展延搬迁,同时要求保留店屋,不要拆除。

本月3日,行动党士乃州议员郑凯聪与业主们对话时提到,由于店屋涉及占用政府保留地,一旦被征收,业主将无法获得赔偿,不过基于人道立场,他可以向州政府要求一笔3000至5000令吉的抚恤金。



本月4日,马华古来区会主席陈宝光也致函土地局要求展延搬迁时限。

再向土地局申请业主要求展延1年

今日郑凯聪向居民汇报时指出,古来土地局局长已经批准展延搬迁时限,从1个月延至3个月。

不过他与业主沟通后了解到,大部分业主都希望要求土地局将期限展延到一年,他因此需要再向土地局申请。

至于也有业主希望获得政府赔偿,他表示,土地局已经直接否决这个要求。不过他会接洽柔州大臣拿督哈斯尼和相关州行政议员,以便要求州政府给予业主一定数额的体恤金或搬迁费。

他提到,今日与业主们讨论的内容主要是:是否可以向当局争取保留不拆迁;业主同意拆迁,但是要求更长的时限;业主同意拆迁,不过要求一定数额的赔偿。

黄勃扬助业主申请退回产业税

针对已有业主缴还今年度全年的产业税,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特别助理黄勃扬表示,他将协助这些业主向市议会申请退回下半年的产业税。

5人小组委员会主席蔡明酒指出,该委员会将于明天下午2时,在郑凯聪的安排下,与古来土地局局长会面商谈拆迁的问题。

商人彭志华(73岁)说,业主都希望土地局展延时限到1年,而且大部分业主在这里的店屋做生意已几十年,希望当局给予赔偿费。

彭志华

盼给予赔偿费

退休人士曾和顺(75岁)说,他以往在该处做生意,近年已结束生意,他和家人就住在店屋。希望宽限搬迁到一年,也希望获得赔偿或搬迁费。

曾和顺

煮炒业者黄太太(75岁)说,早期丈夫买下店屋供家人居住,如今她和儿子住在店屋,希望土地局展延时限一年,同时给予赔偿费。

黄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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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芙蓉甘榜蒲种9户抗议 反对政府征地扩路

(芙蓉8日讯)位于芙蓉瓜拉沙花路5石半甘榜蒲种的9户居民今日抗议,强烈反对政府征地作为扩建道路用途,并认为相关的路段并没有需要扩建。

居民梁志明(50岁)于今年1月17日接获芙蓉县土地局来函告知,州政府申请其住家范围约0.0018公顷的土地,作为扩建道路用途。

梁志明今午联同10多名居民召开记者会表示,一致反对政府征用住家土地范围扩路,并希望政府相关单位在两周内安排一个与居民的对话会。

居民基于4项理由,反对政府批准征用住家土地扩路,其中包括住家后方已有政府保留路可使用,政府应该将其修好及铺上沥青,方便大家使用。

“第二,若使用住家土地扩路,会有许多罗里进出,危及居民的安全;第三,政府没有与居民对话,就随便批准有关申请,没有以民为本;第四,罗里进出会带来很多沙尘,也骚扰居民安宁。”

收到芙土地局来函

梁志明说,根据收到的芙蓉县土地局来函,阐明有人于2023年11月16日已向州政府申请其住家范围约0.0018公顷的土地作为征地扩路的用途。

“我收到有关信件后,就到芙蓉县土地局了解情况,并询问可不可以反对。当时,官员告诉我,可以向森土地局提呈反对信件。”

他表示,今年3月11日,他就以地主梁利(其叔叔)的名义致函予森土地局,并附上4个理由,直至今年11月初,他到芙蓉县土地局再询问时,官员口头告知,州政府已正式批准有关申请,并且已颁布宪报,惟他尚未收到正式的通知信。

盼政府听取民意

梁志明说,得知这项消息后,他便询问其他居民的看法,他们也一致反对有关申请。

“大家都反对这个申请;我也不知道政府是如何操作,为何我在3月11日写了反对的信件,政府至今也没有安排对话会,也没有派官员向我们了解?

“就这样随便通过征用我家土地范围,这是什么法律?合法吗?我们希望政府能听取居民的意愿。”

地主梁利(75岁)说:“住在这里已有60多年,这里属于私人地,为何政府可以随意征用?”

他也向媒体展示有关地段的地契,以示证明。

与会者尚有地主陈志雄(51岁)、李国华(44岁)、李运来(41岁),以及其他居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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