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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妮查:发展商破产
助购屋者豁免缴房贷

哈妮查:雪州政府高度关注购屋者面对的问题。

(吉隆坡26日讯)因发展商破产,导致逾200名“我的雪兰莪房屋”购屋者投诉付钱后未见施工一事,掌管雪州房屋、城市发展的行政议员哈妮查说,雪州政府将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KPKT)配合,协助购屋者豁免缴付银行分期贷款。

据之前报道,购屋者投诉有关2017年推介的“我的雪兰莪房屋”计划,涉及两栋房屋共有11层楼,而各购屋者于2018至2019年间,通过网站提交购屋申请获批后,各别签署买卖合约与缴付1%或10%的抵押金,唯在缴付抵押金后不见动工迹象,经调查惊觉发展商已宣告破产。



哈妮查指出,Jitu Enigma Sdn Bhd 宣告破产后,Residensi Jaya的“我的雪兰莪房屋”的承建工程将由Grant Thorton Consulting Sdn Bhd 接手。

首要偿还抵押金

“雪州政府也已就此事与雪州房屋与地产局(LPHS)和相关公司召开会议,并为解决购屋者面对的问题达成协议。”

她强调,雪州政府高度关注购屋者面对的问题,偿还抵押金给购屋者是首要任务,惟需耗费较长的时间处理,接手的发展商将会做出评估,并在完成评估后拟出合理的价格以还给购屋者。

“雪州政府也获得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配合,以协助购屋者豁免缴付银行的分期贷款。”



哈妮查指出,接手的发展商将在2月14日召开见面会,雪州政府也希望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雪州房屋与地产局、购屋者和各银行代表皆可出席,以同步讨论拟出解决方案。

她也强调,上述房屋计划的原定完工期是2021年,所以并不属搁置计划,只因发展商破产和在无法预料的因素下无法承建。

哈妮查指出,所有申请承建“我的雪兰莪房屋”计划的发展商都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核,避免房屋计划搁置的事情发生。

她说,经过雪州房屋与地产局的审核后,发展商必须向相关政府政府登记并列出房屋计划兴建的地点。

她指出,发展商必须支付基本设施基金给发展商,此基金也是为了验证发展商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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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单位屋主无权入住 法庭谕令发展商赔31万

(八打灵再也14日讯)吉隆坡高等法庭裁定,发展商将空置的商业单位交付给没有占有权的购买者,违反了公共政策且在法律上无效。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法官阿末沙里尔允许购屋者的上诉,并命令一家公司向他支付30万9255令吉赔偿金及2万令吉费用。

法官在阐述其判决理由时表示,在没有占有权的情况下空置占有房屋违反公共政策,并违反了 1950 年合约法令第 24(e)条。

“法庭考虑到房产购买者和开发商之间的议价能力是不平等的。

“虽然双方受合约条款的约束,法庭不应干预此类合约,但这并不妨碍法庭确定合约或合约条款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公共政策。”

该报道称,根据产业买卖协议,发展商应在项目开发计划获得批准后的 48 个月内,将该空置单位交给购屋者。

然而,该协议规定,空置占有权可以在不给予买家居住权的情况下交付。

2018 年 7 月 22 日,该购屋者获得了空置单位,但无权进入该单位。

随后,他在吉隆坡地庭提起诉讼,但在今年3月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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