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商场偷窃罪成
2女监一天罚千元

诺阿玛丽娜(右)与诺希达在超市偷窃,被判监禁一天兼罚款1000令吉。

(马六甲26日讯)到超级市场购买10样商品,但只缴付一样商品的钱。两名好友承认在商场偷窃,被法庭裁决罪名成立监禁一天兼罚款1000令吉。

在超级市场担任收银员的24岁女子诺阿玛丽娜,与23岁的朋友诺希达,被控今年7月28日晚上7时30分时,在某超市收银柜台和身为收银员,偷窃商场价值122令吉54仙的9样商品,触犯刑事法典第381条文。



两名被告聆听翻译员读出的控状后认罪。

案情显示,诺希达把手推车推离超市后,被发现只付价值26令吉的白米,手推车内另有10样价值122令吉的货物没有付钱。

推事诺丽娜裁决两人监禁一天兼罚款1000令吉,假使无法付罚款,必须以监禁1个月取代。

反应

 

雪隆

偷化妆品空盒放原位 母女被扣查

(梳邦再也10日讯)拥有8项前科的母亲,携带仍在上学的16岁女儿到连锁药妆店行窃,偷走总值约420令吉的5个化妆品后,将空盒放回原位,试图制造假象。

此事于本月12日下午6时许,在武吉蒲种某知名连锁药妆店分行被揭发。

梳邦再也警区主任旺阿兹兰发文告指出,警方接获该分行的女经理投报,指货架上放置的5件化妆品被偷,损失金额约420令吉。

无业母有8项前科

他说,该女经理调阅闭路电视画面时,发现2名本地女子假装在挑选商品,结果趁无人注意时,打开化妆品的盒子并取走化妆品,然后放入购物袋,再将空盒放回货架上,全程没有付款便离去。

他说,警方于今日凌晨1时许,逮捕38岁的妇女(无业)和其16岁的女儿(中学生),调查发现,妇女拥有8项犯罪和毒品案前科,尿检结果显示她曾吸毒,其女儿则没有前科,也没有吸毒。

他指出,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条文和刑事法典380(建筑物内偷窃)条文调查此案,并延扣2人至明日助查。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