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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吊花场”陪客唱歌喝酒
陪座女郎日赚400元小费

陪座女郎披肩上的数字,代表她们可获得的小费。

(槟城10日讯)在“吊花场”陪顾客唱歌及喝酒寻欢,陪座女郎每天工作约9小时,便可赚取高达300令吉至400令吉的小费。

槟州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于今日凌晨12时许,取缔土库街一家将酒吧改为“吊花场”的夜店,当时现场约有50名顾客,较后,警方扣查25名无工作准证的泰国籍陪座女郎。



近期,有关夜店相信为吸引更多顾客,将酒吧改为“吊花场”,并聘用无工作准证的泰国籍女郎,陪顾客喝酒唱歌助兴。陪座女郎在讨取顾客欢心后,即可获得赠送印着100数字的“选美披肩”,即代表陪座女郎可获打赏100令吉小费。

不过,警方基于夜店没有隐秘房间,相信陪座女郎并没有在现场提供性服务,但不排除陪座女郎会与谈好价格的顾客,外出前往别处进行性交易。

槟州警方刑事调查主任拿督再诺沙马披露,警方在取缔行动中,除了扣查25名陪座女郎外,也逮捕11名年龄介于20岁至50岁外籍员工,他们分别是8名孟加拉籍男子、2名印尼籍男子及1名巴基斯坦籍男子。

再诺沙马说,警方初步调查,有关夜店无营业执照,这批陪座女郎每天下午6时至凌晨3时前往夜店工作,陪顾客喝酒唱歌寻欢等,每天赚取至少300至400令吉小费。

他说,警方援引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39(b)条文,即滥用旅游准证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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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中心变“吊花场” 27外籍陪座女郎被捕

(吉隆坡2日讯)警方昨午登门取缔位于半山芭新巴刹路,被充作“吊花场”的一间美食中心,共逮捕27名外籍陪座女子及2名看场员工,同时揭发顾客可以10令吉及50令吉购买丝带,作为赔座女子的小费。

据了解,执法当局此前已向业主发出警告,让其停止经营吊花场,惟业主冥顽不灵,试图继续暗地里营业,最终被对付。

女厕设“逃生通道”

该吊花场是昨日开始秘密营业,并试图通过关闭前门,仅对常客开放后门来混淆执法当局,而女厕更是经过改装,设置了一扇小门作为逃生通道。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指出,警方凭借所掌握的情报,于昨午5时40分突击上述美食中心,发现该中心暗地里经营吊花场且聘请外籍陪座女子。

“在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及金马警区同僚联合展开的突击行动中,警方逮捕了未持有任何证件或工作准证的16名越南籍女子和11名中国籍女子;期间有者试图逃跑,有者则躲藏在厨房水槽下和储藏室,但最终仍被逮捕。”

他说,警方也于行动中逮捕了1名本地看场,以及1名印尼籍男员工,同时也检查了在场的53名顾客(47男6女)。

他说,警方于现场起获扩音器、无线麦克风、DVD播放器、彩色扇子等物品,以及发现许多供顾客购买给陪座女子当小费的丝带,价格为10及50令吉。

“警方正援引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聘请非法外劳)、第39(b)(违反准证条规)和第6(1)(c)(非法逗留)条文,以及1992年娱乐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第4(1)(b)(无照营业)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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