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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指滥用法庭程序
贾马诉雪政府案撤销

(吉隆坡22日讯)地庭今日撤销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贾马尤诺斯,针对雪州政府和另两造查封和拆除他位于适耕庄的度假屋,所提出的诉讼。

法官赛费沙是在批准答辩人,也就是沙白安南县议会、沙白安南县署及雪州政府撤销诉讼的申请后,做出上述裁决。



贾马是以Linear Active私人有限公司的名义兴讼,他是该公司的董事。

赛费沙裁决时说,法庭认为起诉人所提出的诉讼,并无充足的理由、过火、琐碎,以及令人为难和滥用法庭程序。

法庭也驳回起诉人要求取得临时禁令的申请,以阻止沙白安南县议会不让起诉人营业的决定,以及沙白安南县署对起诉人周围任何的建筑结构,进行拆除。

法庭谕令起诉人支付3名答辩人6000令吉的堂费。

贾马是在2016年12月28日起诉上述3造,指他们查封和拆除他度假屋部分结构的行为具政治动机,要求获得14万令吉的赔偿,以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



Syarikat Linear Active的代表律师是慕坤丹、沙白安南县议会的律师是哈欣依布拉欣,以及雪州政府助理顾问代表沙白安南县署和雪州政府。

慕坤丹受询时告诉记者,他将向其当事人寻求进一步的指示,以决定是否针对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县署非企业机构无法起诉

赛费沙指出,这项诉讼并无法定地位,因为没有文件显示Linear Active(起诉人)与适耕庄的Sekin渔夫乡村酒店及俱乐部有关联。

他说,Sekin度假屋没有任何一项的经营执照申请是以起诉人的名义提出,而是根据Sekin渔夫乡村酒店及俱乐部的名义。

“虽然Sekin度假屋所在位置的土地拥有人是贾马,并他也是Linear Active的董事,但贾马和Linear是两个不同的实体。”

他指出,沙白安南县署也不是可被起诉的实体,因为它不是企业机构。

“起诉政府的行动是要针对犯错的官员,这才符合1956年政府诉讼法令第5和6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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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贩消费者权益” 刘亚强抨雪州政策模糊

(莎阿南11日讯)马华副总会长兼雪兰莪州联委会主席拿督刘亚强痛批雪州政府模糊政策,侵害华人商贩与消费者的权益。

他指出,莎阿南市政厅明令禁止售卖猪肉,并声称未发放任何执照。然而雪州行政议员却表示合法小贩可继续营业,这种说法令人大惑不解。

“到底雪州政府的政策是什么?猪肉商贩是否不能得到合法执照?等同于不能营商?”

他今日针对莎阿南夜市禁止公开售卖猪肉的争议发文告说,若市政厅条例非州政府立场,为何至今不调整或澄清相关政策?

刘亚强强调,莎阿南夜市禁止售卖猪肉的条例若非州政府的立场,至今为何未进行调整或澄清?他更担忧,类似条例将可能扩展至其他非清真产品的销售,最终损害整个非清真商业空间。

他呼吁州政府与莎阿南市政厅重新审视政策,确保无差别对待各族群商家。

“猪肉售卖问题只是冰山一角,背后反映的是政策制定者长期忽视多元族群利益、放任单元化政策侵蚀商业自由的严重问题。”

他表示,雪州是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缩影,政策更应体现平等与包容,绝不能侵害各族群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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