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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修改控状拥毒罪
2学院生判监鞭笞

(马六甲9日讯)两名高等学府学院生昨天在高庭承认修改控状的拥有201.12克的大麻,逃过绞刑,分别被判坐牢及鞭笞。

高庭法官拿督华兹尔阿兰是在首被告莫哈末阿菲祖沙菲克(20岁)承认两项修改控状,以及同龄的莫哈末哈兹霖峇峇,承认一项修改控状时,宣判莫哈末阿菲祖沙菲克在首控状下坐牢7年及鞭打13下,次控下则监禁3年及鞭打3下。



次被告莫哈末哈兹霖峇峇则被判坐牢15个月。

根据“马新社”报道,莫哈末阿菲祖沙菲克在首项修改控状下,于2016年9月20日下午3时40分,在武吉波浪的路边被发现拥有201.12克的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受处罚。

第2项修改控状被莫哈末阿菲祖沙菲克在上述日期及地点,拥有25.12克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受罚。

莫哈末哈兹霖峇峇所面对的控状指他在相同日期及地点,被发现拥有0.22克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

法官作出判决时,劝导两名年轻被告以此判决作为教训,尤其是两名被告的家人经历不堪苦境,希望勿再重蹈复撤,未来成为有用的人,国家仍会提供更多读书机会。



首被告刑罚同时执行

法官随后允许首被告的刑罚同时执行,即坐牢7年及鞭打13下,刑期从去年9月20日开始算起。

次被告的刑期也是从去年9月20日开始算起。

较早前,两人以贩毒罪被控上法庭,不过,控方随后修改控状,让两人逃过死刑。

此案是由沙兹利尔卡查里副检察司主控,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安华阿都拉勿夫及莫哈末艾查法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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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涉嫌拥毒被捕 泰警延扣6大马人助查

(陶公府4日讯)6名马来西亚公民包括吉兰丹一名女歌手,今天被泰国警方押送到陶公府法庭,以便申请延扣他们助查涉嫌拥毒案。

哥乐河警区主任贾沙达维上校接受电访时说,在等待调查完成期间,所有嫌犯已被转移到法庭的扣留所。

“他们因两项罪名受到调查,即持有‘马丸’,以及在无合法入境证件下进入泰国。”

较早前,这6人逾50名亲友在哥乐河警局范围等候,所有嫌犯之后被带上一辆皮卡车,送往距离警局约50公里的陶公府法庭。

周五清晨5时左右,哥乐河警局肃毒组突击哥乐河附近一家酒店,以涉嫌拥毒罪名逮捕6名年介25至34岁的大马人。

警方调查结果发现,落网的嫌犯拥有6000颗“马丸”,且非法入境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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