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持刀恐吓他人
杂工坐牢8个月

(关丹20日讯)一名杂工承认在椰园内持巴冷刀恐吓他人罪名,换来坐牢8个月代价。

莫哈末凯基尔(34岁)来自北根甘榜乌拜,被控于本月1日下午1 时30分,在甘榜乌拜一座椰园内,因与43岁同村男子发生争执后,以巴冷刀追逐及欲致伤后者。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已婚且与妻共育一名孩子的被告,今早在聆听控状后,即当庭向推事东姑艾莲妮娜承认拿刀追人罪行,他也通过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查哈利求情时指,他因一时气愤而鲁莽行事,幸没有真正伤后案中受害者,但自己已悔不当初。

阿查哈利说,被告仅有月入700令吉养家,希望选择认罪后,能获法庭从轻发落,或监刑从被捕日算起。

艾莲妮娜判决被告坐牢8个月,服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即本月17日。

此案主控官为郭奇恩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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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闯屋恐吓前生意伙伴 拿督商人认罪罚款5500

(加央5日讯)一名拿督级商人因与前生意伙伴在商业合作上产生争执,擅自闯入对方住家并进行恐吓,今日在法庭上承认罪行,并被判处罚款5500令吉。

现年63岁的被告奥斯曼,今日在妻子和子女陪同下,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罪。

首控状指奥斯曼于去年8月29日晚上10时23分,未经允许闯入位于亚娄督京巷的民宅,触犯刑事法典第447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奥斯曼对此罪名认罪,法庭判处他罚款2000令吉,或选择监禁6个月代替。

次控状指控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以恐吓语言威胁屋主,违反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奥斯曼对此项指控也认罪。

辩方律师阿兹拉代表被告请求轻判,指奥斯曼为初犯,且已认罪,节省了审讯时间。同时,他患有哮喘和经络疾病,且需负担妻子与四名子女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官给予宽大处理。

推事安娜罗莎娜判处奥斯曼在次项控状上缴付3500令吉罚款,或选择监禁8个月代替。奥斯曼随后依法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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