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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百合皇苑组屋及公寓
购屋者聚集不满迟交屋

(新山10日讯)数十名新山百合皇苑组屋及公寓购屋者,不满项目延迟竣工与交屋,今日聚集在房屋发展区表达不满。

发展商代表随后出面协调这起事件,重申工程进度已达98%,6个月后会完工,及移交钥匙给购屋者。



聚集的购屋者指出,2010年推售的上述组屋及公寓项目,原本是国家房屋公司(SPNB)负责兴建的房屋计划,中途已转交另一发展商负责。该花园发展项目要兴建6栋建筑单位,其中3栋为组屋,售价为3万5000令吉至8万令吉,另3栋公寓售价12万令吉至18万令吉左右,原定3年即可获取钥匙。

这批购屋者多数是首购族,他们因为项目未竣工,必须另外租屋安顿家人,同时要缴付银行贷款和租金。

购屋者关心新屋延迟竣工与交屋,聚合在房屋发展区表达不满。

据了解,相关组屋与公寓已建好外观,水电供应已衔接。

希望政府关注事件的购屋者,在带领媒体巡视建筑单位时,有关房屋发展商董事卓敬胜前来调解。

他声称,该房屋计划的工程进展已完成98%,并承诺6个月后交钥匙。



他向记者提到,公司约4年前从国家房屋公司接手拯救该房屋计划,计划下共有1000个单位,包括逾500个为公寓单位和逾400个组屋单位。

他说,该发展区的水供和电供,已经衔接。惟,公司也面对一些计划,需要时间及获得政府批准。

他表示,仍有250个公寓单位还未售出,他希望尽快完成计划和销售有关单位。他也建议购屋者可以以原价,把单位卖回给发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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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单位屋主无权入住 法庭谕令发展商赔31万

(八打灵再也14日讯)吉隆坡高等法庭裁定,发展商将空置的商业单位交付给没有占有权的购买者,违反了公共政策且在法律上无效。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法官阿末沙里尔允许购屋者的上诉,并命令一家公司向他支付30万9255令吉赔偿金及2万令吉费用。

法官在阐述其判决理由时表示,在没有占有权的情况下空置占有房屋违反公共政策,并违反了 1950 年合约法令第 24(e)条。

“法庭考虑到房产购买者和开发商之间的议价能力是不平等的。

“虽然双方受合约条款的约束,法庭不应干预此类合约,但这并不妨碍法庭确定合约或合约条款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公共政策。”

该报道称,根据产业买卖协议,发展商应在项目开发计划获得批准后的 48 个月内,将该空置单位交给购屋者。

然而,该协议规定,空置占有权可以在不给予买家居住权的情况下交付。

2018 年 7 月 22 日,该购屋者获得了空置单位,但无权进入该单位。

随后,他在吉隆坡地庭提起诉讼,但在今年3月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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