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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向卫生局申请登记
永旺百货餐饮业者罚300元

赖君万(坐者右二)指当局贸然采取取缔行动,对餐饮业者及小贩不公平,右为陈劲源,左及左二为傅秋霞及刘志良,次排右起为李振兴、何宝香、杨勇平及许家勋。

(马六甲24日讯)相信无数经营餐饮业者对2009年食物安全资讯系统法令第3(1)条文一无所知,更不知未向卫生局登记已抵触相关法令,直至卫生局人员突击检查和取缔时,方知这项法令的存在。

马六甲中央县卫生局日前检查永旺百货市场餐饮业店时,向未登记的业者开300令吉的罚款,若1个月内未缴付,将被控上法庭。



这项法令(FoSIM)已在2010年3月实施至今7年,它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餐馆、饮食店、饮食摊档、食堂、小贩、路边饮食档、水果档、流动车、餐车及家庭式制食物,甚至售卖糕品、杂饭及椰浆饭等都需登记,相信许多业者不知此法令与本身行业有着极大的关系,也不知已抵触有关的条例。

这是随着日前中央县卫生局官员前往该百货市场餐饮店突击检查时,揭露这种现象,卫生局派出一队人马并兵分数组检查,发现许多业者未为餐饮店申请登记。

民主行动党哥打拉沙马那区州议员赖君万今日在场与有关业者交流后说,在有关法令下,所有饮食业者须向有关当局登记,而且是强制性者,未登记的触犯者可被控上法庭,若罪成可被罚款1万令吉,或是坐牢不超过2年。

他表示,凡售卖食物包括准备食物、腌料、包装、收藏、派送及加工销售食物等,也即是不管售卖任何食物,都须向当局登记。

赖君万:未广泛宣传法令
卫生局应网开一面



赖君万认为当局未广泛宣传上述法令,或是先教育群众,同时许多餐饮业者不知有关法令的存在,也不清楚法令内容,便当局贸然上门采取缔,对业者不公平,使他们哑口无言。

他促请卫生部长重视业者的投诉,因餐饮业及小贩经营的是小生意,在目前经济不景时期,当局应立即停止类似行动,而上述寻找税收行动,无疑使百姓生活百上加斤。

他指出,目前许多餐饮业者及小贩拥有营业执照,但未申请商业执照,此举是避免当局征收收得税及消费税的麻烦,因此希望当局伸缩处理,而非强制的行动。

赖君万将致函予卫生部长提出建议,促使甲州卫生局停止取缔行动,不要为难小商家,同时以教育方式教导餐饮业者及商贩,如果业者持顽固的态度,才采取行动对付,并不是上门立即开罚单,如雪兰莪州一样,州政府并没采取行动,而是教育业者,并鼓励他们前往登记,他也将在11月召开的州议会会议中跟进此事。

出席者包括哥打拉沙马那选区主任刘志良,行动党州宣传秘书杨勇平,副宣传秘书傅秋霞,火箭工作队大队长陈劲源,副队长李振兴,成员何宝香及社青团署理团长许家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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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游城现中国旗引争议 警方称活动违和平集会法令

(八打灵再也25日讯)霹雳州总警长拿督阿兹兹证实,在安顺斜塔举行的游行活动,已经违反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

他说,昨晚共有近400人出席这场含有宗教元素的活动,该活动是从晚上8时持续至11时30分左右。

他在文告中也指出,主办单位已被传召接受询问,并将被要求提供有关中国参与者的详细信息。

他说,警方已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即违反和平集会相关条件,以及1949年国家标志(展示控制)法令第3条文,在公共场所展示外国国旗,展开调查工作。

阿兹兹不忘提醒公众,若有意举行相关游行或机会,需要在活动的前10天内向警方提呈申请。

民众也受促不参与可能影响公共秩序的非法集会,因为一旦罪成可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问下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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