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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马来组织不满“释放安华”广告牌
“市会不拆,我们拆”

利祖安(左二)针对释放安华广告牌前往警局报案。

(槟城29日讯)槟城马来人代表联合会主席利祖安警告,若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议会在一周内不拆除“释放安华”广告牌,该组织将会拆除该广告牌。他指出,据了解,州内至少有5个地区同出现该广告牌,这地区包括诗布朗再也、北赖、双溪赖、峇央峇鲁及槟岛双溪赖等地。

“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是基于犯罪因素而入狱,而不是政治迫害。”



他是针对有关广告牌事件于周一前往百大年路警局报案后召开记者会时,这样指出。

他质问,这类广告牌为何可被批准,因此该会报案要求警方调查。

“州政府为何会允许该广告牌竖立,是否有意煽动人民质疑法官的判决,州政府不应该玩弄这项课题,作为政治筹码。”

他也要求槟州反贪污委员会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市议员:广告牌100%合法



槟岛公正党市议员古马拉森受询时指出,该广告牌完全是根据程序申请,是100%合法。

“该广告牌要传达的信息明确,就是要求释放安华,并不是在玩弄课题。”

提到槟城马来人代表联合会主席利祖安给予州政府一周时间拆下该广告牌,古马拉森反问对方是谁?是市政厅或州政府吗?

“该广告牌的申请时间是2周,所以我们会在2周时间截满后将该广告牌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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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语文局提醒商家广告牌 国语优先其他语文可并用

(吉隆坡26日讯)国家语文出版局强调,根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任何广告牌都必须使用国语文字,但不禁止同时出现其他语文。

该局在文告中指出,任何标志或广告牌皆需优先考量国语文字的大小与位置,业者每年更新营业执照时,当局都会提醒业者此事。

文告指出,仍有业者以诸多理由公然违法,直接张贴没有国语文字的广告。

文告表示,遵守法律对于捍卫各族的团结与和谐具备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因此国家语文出版局全力支持吉隆坡市政局的取缔行动。

“国家语文出版局愿意与商家合作,确保广告符合规定。”

前首相敦马哈迪日前在脸书撰文,称他在隆市一家商场闲逛,感叹我国的购物中心比伦敦或东京等国外的购物中心来得好。不过,却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中国,因为周围的店家招牌多以中文书写及英文翻译,完全没看到马来文的存在。

吉隆坡市政局日前拉大队前往各个半山芭、西冷路、以及泗岩沫的满家乐一带取缔违例商业招牌。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却认为,吉隆坡市政局对中英文招牌过度执法,让游客质疑大马是种族主义国家,并已影响游客来马旅行。

他说,这些涉及不必要的执法过度和情绪化操作,已经引起民间的反感,并让游客对我国的开放与包容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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