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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万字被翻16前旧账
控方改罪状被告获轻判

吴健南(右)帮助张龙华讨回公道。

(芙蓉30日讯)建筑承包商主管于16年前涉及非法万字赌博活动,却遭提控“协助经营非法万字”,但证据不足被撤销控状;不料16年后却重新遭到提控,马青全国法律局主任吴健南帮事主讨回公道,获轻判罚款2000令吉。

家住芙蓉拉杭新村,张龙华(56岁),今日在吴健南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张龙华说,2001年4月15日下午2时,他在拉杭新村店屋内搓麻将,当时警方在村内展开检举扫荡非法万字票活动,因从他的口袋里搜获3张非法万字票票根,而扣留他。

“当时在警局录口供后,警员要我在口供上签名。我因不谙国语,只知警员是在录取口供,因此就签名,随后我就遭到提控,主控官援引1953年赌博法令11条(协助经营非法万字)提控我,罪成将面对罚款2万至20万令吉及不超过5年的监禁。”

他说,较后控方以证据不足而撤销控状,他以为逃过一劫,但延至2017年4月,警方突然再扣捕他,再以16年前的控状重新提控他。

吴健南说,拉杭新村村长邓金强协助穿针引线让他与当事人接触,对主控官以错误的条例提控当事人,他甚感不满,因此致函主控官要求关注及建议以替代条例作出检控。

“最终控方同意援引1953年赌博法9条文(购买非法万字)提控涉案者,当事人也当场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此案终获了结。”



他说,很多人以为同一条罪状不可以提控两次,或只有6年的追责期限,但刑事案却没有此期限。

他提醒各界不要涉及非法万字票赌博活动,不要把票根放在身上,以免遭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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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非法买万字票被控 7人各罚500至4千元

(槟城26日讯)7名人士非法买万字票而被控上法庭,他们认罪后各别遭罚款500令吉至4000令吉。

根据槟岛西南县警方脸书帖文,7名涉嫌非法投注的人士,昨日被带上浮罗山背法庭,在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9 (1)条文下面控。

7名被告聆听控状后,皆表示有罪。法官宣判7人面对500令吉至4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1个月取代。

另一方面,2名涉嫌吸毒的人士,也在浮罗山背法庭面控,因尿检结果对毒品呈阳性反应,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2名被告同样认罪,法官宣判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3个月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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