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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卫生局去年发9万元罚单
禁烟区吸烟367人被罚

吴俊兑(左三)与在敦法蒂玛公园推介公园无烟区活动。

(马六甲12日讯)禁烟区吸烟,等着被罚。

马六甲卫生局去年总共发出9万083令吉的罚单给在禁烟区吸烟的367人。



即使该局经已列出23个禁烟场合,可是还是有367人无视禁烟区和法令存在,结果都被罚款和警告。

马六甲卫生、体育发展与反毒副行政议员拿督吴俊兑说,今年首3个月,卫生局亦发出48张罚单给在禁烟区抽烟的烟民,罚款额是1万1850令吉。

他说,卫生局援引2004年烟品控制条例发出罚单。

“在这项法令第11条例下,列出了23个禁烟场合,包括医院、公厕、饮食店、政府部门、学校、高等学府、购物中心、油站、图书馆、公园等。”

甲5地点列禁烟区



他说,马六甲共有5个地点列为禁烟区,包括市区的世遗区、鸡场街文化坊、炮台街、马六甲拉也、马六甲国际会展中心、亚罗牙也及野新。

吴俊兑与甲州卫生局主任拿督卡查里,到武吉士灵烈的敦法蒂玛公园,开展公园无烟区的教育活动,这样表示。

该局人员亦在活动上开出两张警告信给在公园抽烟人士。

所有公园列禁烟区

他说,所有公园和国家公园由2月1日开始,在宪报上被列为禁烟区,卫生部也会在6月1日之后执法。

“在公园禁区吸烟的烟民一旦被逮,即会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

他重申,卫生局和负责的部门单位正推动教育工作,让大家了解和明白别在禁烟区吸烟,亦避免影响其他使用公共设备的民众。

他说,烟民必须懂得尊重法律,也必须了解二手烟对非烟民带来的健康危害。

吴俊兑要求卫生局把放在公众场地的垃圾桶上的烟灰缸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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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烟草管制法生效 28范围列禁烟区

(吉隆坡3日讯)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852法令)已于本月1日生效,根据政府发布的法令宪报,有28个范围被归类为禁烟区,包括餐饮场所、医院、公共厕所等。

虽然该法令的某些条例将分阶段实施,但目前禁止在某些范围或地方吸烟和吸电子烟的规定,仍然适用。

宪报将“范围”定义为整个场所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内部及周围的范围,即围栏边界内或场所的土地范围内。

同时,“建筑物”定义为建筑物内部的任何范围,以及走廊和建筑物3公尺范围内的任何地面,包括与主楼相连的额外永久性屋顶所涵盖的范围。

此外,霹雳州卫生局今天也在州内各地同步,以教育形式展开执法行动。

此执法行动涉及官员约60人,将给予触法的商家6至12个月去采取行动作出改善,及遵守上述法令,而民众也受促时刻在禁烟区遵守法令。

任何要举报禁烟区吸烟行为的人士,可通过WhatsApp 传送信息至010-860 8949。

禁止吸烟或电子烟的场所:

●娱乐中心或剧院(赌场除外)

●医院或诊所范围

●电梯或公共厕所

●餐饮场所

●有冷气的商店

●自助洗衣店

●大众运输车站大楼

●机场(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厦、第二航厦、槟城国际机场及沙巴亚庇国际机场的数个吸烟区除外)

●政府场所范围

●国会大楼

●任何用于聚会活动的公共场所或任何建筑物内的范围(私人或住宅建筑物除外)

●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范围

●托儿所范围

●公共服务柜台

●购物中心

●油站范围

●体育场、健身中心和体育馆

●体育中心范围

●用于宗教目的的建筑或公共场所

●图书馆范围

●网咖

●国民服务训练范围

●工作场所建筑

●休息站(露天公共停车场除外)

●公共公园范围(露天公共停车场除外)

●国家公园或州立公园内的观测塔、露营地、吊桥以及距离吊桥入口或出口5公尺的地方

●任何校车内

●任何公共交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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