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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
4保安员偷28LED荧幕

泰维根(左)展示警方起回的26台大型LED荧幕,右为威南警区主任沙菲宜。

(威南14日讯)4名保安人员监守自盗,偷窃建筑工地货仓总值约40万令吉的28台簇新大型数码荧幕(LED)。

槟州总警长拿督斯里泰维根今日召开记者会说,发展商ASPEN集团的峇都加湾房屋工程工地负责人于本月9日下午发现工地货仓的28台LED荧幕不翼而飞,遍寻不获后,隔日下午3时许报警。



他说,警方接报后24小时内扣捕4名年介于23至33岁的保安人员,其中两人是兄弟,为案件主谋。警方也扣查一名协助收藏贼赃的孟加拉籍外劳,起回26台失窃的LED荧幕。

“我在接获相关投报后,指示威南警方尽速破案,经过警方严密侦查,4名涉案保安员在本月11日下午1时许于该工地展销厅被捕。”

他说,经过盘问,相信是主谋的一对兄弟,涉嫌去年12月26日凌晨偷窃20台LED荧幕,隔天凌晨再偷走8台,并把贼赃运返大发园住家,收藏在隔邻一名孟加拉外劳的宿舍。

“嫌犯过后以1000至1800令吉不等的价格,廉价出售贼赃。警方捉人后,起回26台LED荧幕,另2台相信被嫌犯通过社交网络售出,警方还在追查其下落。

他劝请民众勿贪便宜购买贼赃,否则一旦被查获,随时会坐牢。



他也呼吁私人保安公司聘请保安员时,必须严格审查他们的身分背景,以免发生监守自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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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10刀捅死居民案 被告被判监13年

(槟城31日讯)“保安员10刀捅死居民”案中的被告,在交替控状下认罪,今日被法庭判监禁13年,服刑日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是69岁的中年保安王来成,他于2020年12月11日,被控于12月5日晚上8时50分,在湖内Desa May第8座组屋的保安亭,蓄意致死蔡国祥(42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控方于本月29日提呈交替控状,将控状修改为疏忽致死罪名后,被告选择认罪,并于今早被带往法庭,聆听判决。

被告辩护律师希尔米哈山在求情时说,被告是在死者的多番挑衅及辱骂下,才失控致死对方。

他也说,被告无预谋伤害死者,而是在死者走入保安亭推撞被告,导致对方跌倒在地,随后被告拿起一直都置放于保安亭桌上的水果刀刺伤死者。

主控官李润强副检察司指出,尽管死者曾口出恶言,但这与被告致死对方的做法不相符。

“人死不能复生,希望能有适合的刑罚,起到阻遏的作用。”

他希望法庭以过往误杀案例为考量,即判决14年至20年的刑罚趋势。

在休庭片刻后,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指,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并考量被告的年龄、无预谋犯案,以及过往案例后,宣判被告监禁13年,同时基于被告已69岁,被豁免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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