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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40年土地分半
两兄弟取回拥有权建租屋

黄瑞林(左二)移交土地批准信给潘明福,左是谢享存,右是黄亚详;后左起叶志雄、黄运财及黄亚烈。

(适耕庄1日讯)两户人家历经两代,超过40年的新村土地纠纷,在租赁地契届满时得以公平分配,让流落街头的两兄弟取回应得的土地拥有权,得以重建租屋。适耕庄C村4巷巷头一段约7000平方尺的土地,原为两户潘姓同宗人家自1961年在新村落户的居所。

其中一方较后向州政府申请有关土地地契,并把整片土地,包括邻居潘成贵的土地也纳入其名下,掀起土地拥有权的纠纷,更让潘成贵两名儿子较后面对逼迁,无家可归。



适耕庄区州议员黄瑞林表示,这段历经超过40年的土地纠纷,可说是适耕庄最棘手的土地纷争之一。当时,C村村长黄运财、村内的长辈及潘明福寻求协助,基于地契白纸黑字为对方所有,从法律观点上,根本无从下手,束手无策。

“直至2016年,有关租赁地契届满,土地拥有权回归州政府。在天时、地利及人和下,我们向沙白土地局与雪州政府出示和反映该土地拥有权的前因后果,克服种种的技术与土地法典问题,最终为潘明福争取回他们应得的土地。”

他今日移交土地批准信(Borang 5A)给潘明福时表示,有关土地一分为二,两家人各持有一半,即公平,也皆大欢喜。潘明福也已缴付延长60年地契的土地拥有权转换税。

“尽管另一方肯定对失去一半的土地感到不满,但我对事不对人,为事主争取回他们应得的土地权益,我在所不惜,也问心无愧。”

他表示,有关土地面积可兴建4间店屋,即两家人各两间。在场者还有沙白县新村协调官谢享存、沙白县议员黄亚详、当地行动党党要叶志雄及黄亚烈等。



潘明福在成功争取回的组屋空地设自助餐招待鼎力协助的黄瑞林与乡亲。

考量两家人渊源与土地原由

黄瑞林强调,根据国家土地法典,一旦租赁地契届满,原本持有人拥有延长地契的优先权,但潘明福的土地纠纷属个案,必须考量到两家人的渊源与土地原由。

“村长及最早在当地定居长辈都能证明潘明福的父亲潘成贵,早在对方还未申请地契时,便在当地定居。他也是最早开垦有关土地的村民,因此州政府和土地局才批准其后人拥有一半的地段。”

他指这也证明行动党议员与雪州政府真正为民解决问题,而且不分背景,对所有人民一视同仁,绝不会选择性只照顾一方。

潘明福:祖先神主牌终可“回家”

潘明福对成功争取回祖屋土地感到高兴,并对祖先神主牌终于可以“回家”,感到欣慰。

47岁的潘明福是一名搭帐篷工人。他特别感谢黄瑞林及C村村委会和长辈乡亲的协助,今日也特地在祖屋空地准备简单的自助餐款待大家。

“自从祖屋被拆除后,我和兄长流离失所,就连祖先的神主牌也‘无家可归’,只能暂时安奉在中国祖乡永春。”

他驳斥外界指黄瑞林在这起土地纠纷中获利的谣言,并表示以他目前的经济情况而言,根本给不起谣言所传的“费用”。

“未来,我会考虑与人合股兴建店屋,让我、兄长和祖先神主牌都能早日‘回家’。”

上述土地纠纷在两户潘家长辈逝世后白热化。拥有地契的潘家后人于2014年入禀法庭,要求拆除当时潘成贵两名儿子潘明日与潘明福仍居住的祖屋。

2015年,持有地契一方获得拆屋庭令,立即展开拆除房屋行动,一度引起争执。潘明日与潘明福祖屋被拆后,无家可归,流落街头,其中潘明日露宿在祖屋对面的义务消防队会所,而潘明福则寄居在神庙保安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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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地主263亩地判决 高庭批准政府暂缓执行申请

(吉隆坡12日讯)政府今天成功申请暂搁高庭谕令将峇都的263.272 英亩(106.542公顷)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地主Semantan Estate私人有限公司的判决,直至上诉庭对政府上诉申请作出定夺为止。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说,由于存在特殊情况而使得法庭允许政府的上述申请。

他指出,名为“Duta Enclave”的地段建有许多政府综合大楼、体育设施和其他地标,容纳大量人力资源,以及各种类型的公共资产,更何况还有珍藏历史记录的国家档案馆等建筑物。

“如果搁置判决不获批准,而索赔人仍可立即根据判决采取行动,那么将产生巨大且不可逆转的后果。因此,在上诉裁决确定之前,必须批准暂缓执行判决申请。因此,我批准该申请,无需支付堂费。”

他说,这项裁决不会对Semantan Estate造成不利影响。

8月7日,高庭法官阿末沙里尔批准Semantan Estate入禀的原诉传票,将吉隆坡土地联邦直辖区注册官列为答辩人,谕令政府将该土地归还予Semantan Estate公司,政府翌日提出上诉。

法官还谕令作为为土地所有者的吉隆坡土地联邦直辖区注册官,从8月7日起的3个月内满足所要求的条件,并谕令政府支付5万令吉堂费。

他谕令答辩人将Semantan Estate注册为土地所有人、签署所有转让文件,以及把Semantan Estate注册为无产权负担土地所有者。

该地段位于大使路的黄金地段,地标建筑物包括内陆税收局、联邦直辖区回教堂、政府大楼、大使路钩球体育馆和大马回教研究院。

2003年,Semantan Estate起诉政府非法向该公司征地,构成侵占。

2009年,司法专员祖拉雅哈亚裁定,Semantan Estate保有对占地263.27英亩地段的受益权,这些土地已被政府非法占用,因此构成侵占。

政府随后的上诉申请于2012年5月18日被法庭驳回;同年11月21日,联邦法院驳回政府对该判决的上诉准令申请。

2018年,联邦法院再次驳回政府申请司法检讨先前判决的申请。

Semantan Estate于2017年2月入禀原诉传票,将吉隆坡土地联邦直辖区注册官列为答辩人,要求执行2009年高庭的判决。

政府亦献议一项有关土地纠纷的解决方案。

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在庭外受访时说,上诉庭将于9月19日聆审政府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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