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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四肢放灶头附近
慈善中心孩童疑被虐非礼

(淡马鲁12日讯)一名10岁女童声称遭慈善中心的工作人员非礼及虐待,并针对案件报警。

10岁的受害者说,男性干案者在本月3日当天下午2时进入她的房间,非礼前声称要靠在女事主的背部。



受害者说,有另外两名男子曾将她的四肢绑起来,放在厨房的灶头附近,但是并没有说明何时发生。

“除了我之外,中心里面其他朋友也经常承受各类虐待,被打是经常发生的,我们都很怕,这些恐怖的经历每天都发生。”

受害者在母亲的陪伴下到淡马鲁警区投报。

30岁的母亲嘉美拉说,她在今年开斋节之后将受害者及另外一名6岁儿子送到慈善中心。

淡马鲁警区主任祖丁助理警监受询时证实接获此案件投报,并表示警方在展开调查。



彭亨福利局局长祖凯里说,警方已突击相关慈善中心,里面住着29名孩子,年龄介于5至16岁。

所有孩童送院检查

他说,上述慈善中心属民办,靠公众捐助营运。

“所有孩童将被送往中央医院检查,看看是否有被虐待的痕迹。”

目前为止,27个孩童暂时由家长接回家,还有两名孩子是孤儿,福利局将暂时交由其他慈善机构接管。

他说,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20(1条文及17条文展开突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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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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