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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致死肉票
男子被判死刑

被告刘朝文被押离法庭。

(马六甲1日讯)3 年前绑架13岁少年,并导致他死亡,一名52岁的男子在绑架及谋杀罪名下,被判死刑。

马六甲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菲鲁兹昨日基于辩方无法挑出疑点和提出合理证据,宣判被告刘朝文(译音)罪名成立。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指于2014年下午4月20日下午4时30分至21日下午6时之间,在峇株安南的默迪卡再也花园的某单位,非法禁锢13岁的印裔少年,并索取2万令吉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

次项控状指被告在上述相同时间及地点,导致肉票死亡,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上述两项条文下,唯一刑罚是死罪。

此案是由李志添副检察司主控,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拿督莫哈末希米三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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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 被告妻获准5万保外

(新山9日讯)在备受关注的“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中,涉嫌教唆他人绑架自己丈夫的57岁华裔女被告今日再度被带往新山法庭受审,并获准以5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在审讯时提到,经过医生裁定,女被告可以继续进行审讯过程。

华裔女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拿督加吉星。

承审此案的法官哈兹拉裁定,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与2名担保人保外,另加2项附加条件,即上缴护照及每月到警局报到。

审讯期间,女被告的家属也有到场旁听。法官择定此案于本月17日过堂。

根据报道,59岁的林姓富商是于10月13日清晨约5时,在住家前遭绑架。事发时,该富商准备搭电召车到机场时,在屋前被人绑架,绑匪勒索3000万令吉赎金,富商的朋友协助缴付2000万令吉后,富商于当晚安全获释。

事后,警方共逮捕14名男女嫌犯。

在11名男嫌犯中,9人是本地人,2人是越南籍;而在3名女嫌犯中,2人是本地人,1人则是越南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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