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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另源:法案宗旨列明
槟植物园不可能转售

植物园维持原状不收费。

(槟城29日讯) 槟城植物园不可能因为槟州公园(植物园)机构法案通过,而被转售给第三方。

针对民间担心槟州公园(植物园)机构法案在州议会通过后,植物园有可能被转售给第三方,植物园园长苏另源表示,该法案的宗旨已清楚列明这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



“其实植物园管理机构董事会成员涵盖了槟首席部长林冠英、州财政司及州秘书,还包括了至少两名拥有与植物学相关知识的人选,这已是一个保障。

不打算征收入门票

他今日与掌管槟州房屋、城市及乡村规划委员会的行政议员佳日星,以及槟城植物园机构主任莫哈末阿祖瓦在植物园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佳日星也指出,植物园将会有发展计划,惟,是在符合该法案宗旨且不破坏生态环境,以提升植物园为主的发展。

针对收费方面,他再次重申,早在1923年槟城瀑布花园法案中列明,植物园管理局有权征收入门票,但州政府并没有这么做,目前也决定维持原状。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滨海湾公园的两个生态圆穹温室是收费的,即花穹温室(Flower Dome)和云雾森林(Cloud Forest),但园区里大部分都是免费的。”

与新加坡植物园签备忘录

他说,早前的法案并不能全面维护、保护、提升及加强植物园,这是前朝州政府的失败,所以槟州政府要纠正它。

“植物园的存在可追溯至1884年,可说是国内最古老的园林之一,因此州政府的优先事项是维护和保护植物园,使其成为槟城人的花园。”

他说,世界上只有三个植物园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即新加坡、巴西及伦敦,因此槟城的植物园也想取得同样的成就。

“我们在今年7月31日已前往新加坡滨海湾公园进行考察,并获得对方同意将提供咨询,以协助槟州提升植物园。”

他也宣布槟州植物园将与新加坡植物园将在明年1月签署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提升园艺、研究、维护、培训及公共教育以促进环境保护及可持续性发展,以及通过能力建设、知识共享及培训促进长久的伙伴关系,为双方到来互惠利益。

佳日星透露,槟植物园将与新加坡植物园签署谅解备忘录,左起为苏另源、佳日星及莫哈末阿祖瓦。

佳日星:法案纳入各方意见

针对民间质疑槟州公园(植物园)机构法案缺乏公众咨询,佳日星说,植物园特区蓝图(SAP)委员会中涵盖的成员包括了植物园之友协会、锺灵中学家协、消费人协会及马来西亚自然协会等,他们皆提供了各自的看法,并已被纳入考量。

苏另源表示,槟州公园(植物园)机构法案提供法律体制,但并未详细地阐述所进行的改变,而这些将详细的记录在植物园特区蓝图内。

他说,目前特区蓝图已在草拟中,并将在12月进行审核后,明年初进行公众咨询,预计将可在明年第一季度完成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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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利益冲突争议 槟州议会委古马拉贞兰为上诉委会主席

(槟城22日讯)槟州议会根据槟州《2010年资讯自由法案》,决定更换槟州上诉委员会主席,由资深律师古马拉贞兰替代原先提名的包德夫古查星律师。

此项决定更是源于有关裙带关系的指责,拒绝担任此职的包德夫古查星是现任第二副首席部长佳日星的岳父。

佳日星直言,为替换主席人选,他选了另一位有能力的律师古马拉贞兰,他是其已故父亲加巴星的密友。若还是认为这也存在利益冲突,那要他怎么办?因为古马拉贞兰确实是一位经验丰富、资格优秀的律师。

回应反对党议员质疑为何替换包德夫古查星的问题,佳日星说,那是他自己本身选择辞职,这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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