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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非法周四前须搬
30租户遭驱逐喊冤

甲洞横街人民组屋部分租户,遭市政厅取缔并终止租约。

(吉隆坡16日讯)是租户不是租户?逾30个被吉隆坡市政厅列为非法租户且被下令驱逐的人民组屋单位租户,要求当局明鉴以免无家可归!上月尾,隆市政厅根据情报,到甲洞横街人民组屋取缔吸毒租户,以及转租房屋予第三方的单位并下令驱逐,结果有逾30单位的租户被当局列为非法租户,被要求搬迁。

涉及租户为此喊冤,并要求隆市政厅谘询委员拿督刘开强协助他们上诉,让他们可以继续住在当地。



刘开强与民政甲洞国会协调员王胜龙接获投诉后,今日前往当地和多名被指转租单位的租户会面以了解详情。

居民说,市政厅于上月25及26日前往当地突击检查,找不到租户后就发出通告勒令搬迁。

他们说,当局共发出2次通告,一次是7月28日,第二次则是在8月11日发出红色通告,要居民在18日前搬迁。

受影响租户求助刘开强(右),要求上诉。

刘开强:安排对话上诉信呈直区部长

刘开强说,他相信居民提出的理由,会把收到的约30名住户上诉信函居民提出的理由,反映给直辖区部副部长丶市长及房屋组主任了解,并协助安排会议和对话会,让市政厅了解居民的处境。



他也会要求房屋组提呈上述突击检查行动的报告,让他们了解房屋组根据什么状况,判定该单位为非法租户。

要求展延搬迁

“目前,我会向房屋组提出展延终止合约期限,让居民不必在18日就搬迁。”

他指出,房屋组的突击行动,是基于居协、民众的线报,要取缔一些在人民组屋单位内吸毒人士,同时也包括出租单位者。

他说,人民组屋的市政厅分行也有收集情报,并交给房屋组展开调查。

“横街人民组屋共948个单位,目前我还不清楚多少家被取缔。”

另外,他也说,横街人民组屋租户有的是当年拆迁木屋时安排到当地居住,若租户过世后,该单位其实未必会由继承人所继承,因为根据合约,市政厅是有权收回。”

突检时不在家被认定是转租

他们强调,本身确是当地住户,只是在市政厅突击检查时刚好不在家,却因此被认定为转租单位。

有的居民表示因工作关系而长时间不在家,只有父母子女在家,但市政厅却没有查明就发出通告,要他们搬迁。

“我们早上一份工作,晚上又另一份工作,否则难以养家。”

有者则说,房屋租户为过世的双亲或伴侣,他们要办理转名手续时面对许多困难,迟迟无法转名,结果未办理转名手续就遭到市政厅取缔。

小贩·梁成新(64岁)
回家见搬迁通告房屋是在我名下申请,我是在一家煮炒摊工作,下午3时就要出门,到深夜12时才下班。

当天市政厅大约下午3时后才来,当时我已出门,屋里只有我4岁的孙子与一名女生。

市政厅当时在外拍门,她们不敢应门,我收到通知后就立即赶回,但是官员已经离开,只留下一张要我搬迁的通告。

发廊助理·黄秀珍(51岁)

丈夫过世未转名

屋子是我丈夫名下,但是他已经在8个月前过世。我曾到市政厅总部,要求把名字转到我名下,但是他们又要我回来组屋这儿办理,结果至今都无法转名。

我在这儿已住了7至8年,家中还有82岁的家婆,及16岁的女儿。

厨房机械业者·陈逸兴(51岁)

经常出差不在家

我的工作常要到外坡出差,大部分时间都不会在这儿,只有年迈母亲与身体有毛病的哥哥。

当年申请组屋时,原是要申请2家,然而我母亲因为只有居留权,无法申请,哥哥也因为病的关系,无法申请得组屋,只有我成功获得。

后来结婚后,组屋已住不下,才搬走,让哥哥与母亲一起住,我只有经常回家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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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拖欠租金拒搬离 租户持刀刺伤屋主

(和丰18日讯)要求租户缴付拖欠多时租金不果,屋主要求对方立刻搬离,却引起肢体冲突,租户更拿刀伤害屋主。

29岁的男屋主上门向失业租户追讨拖欠已久的租金,未料发生争执后竟升级为肢体冲突,屋主的背部被刺,右臂也被划伤。

屋主被送院救治,涉案嫌犯也当场被逮捕。

和丰警区主任凯占警监指出,警方在接获投报后,即将涉案嫌犯逮捕,且起获伤人的刀子。

他说,这起伤人案是于本月15日上午约11时,在甘榜叻沙地区发生。

他说,案发时,29岁的男屋主上门向嫌犯追讨拖欠已久的租金,2人因而发生口角,期间屋主驱赶租户迁出,导致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

“该名屋主的背部被刺,右臂也被划伤,案发后,被送院接受治疗。”

他说,案件援引刑事法典324条文(持武器伤人)进行调查。警方已延扣嫌犯4天,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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