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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充公91非法改装脚车
传召少年家长问话

(新山5日讯)柔州警方继续严打少年骑乘改装脚踏车在街道上危险奔驰,过去在新山、居銮、古来、昔加末及笨珍展开的13次行动中,取缔91辆改装脚踏车,开出31张罚单。

柔州总警长拿督卡利指出,这些少年们的父母,也已被传召面见警方。



“警方会向涉及少年的父母讲解相关危险举动,因为少年自行把脚踏车刹车器拆除,为追寻刺激而把自己置于危险当中。”

他指出,在连续行动展开后,类似的炫技改装脚踏车事件也大大减少。

警方认真看待问题

“这些少年骑士喜欢在夜里活动,尤其在下坡路段炫耀‘特技’。警方认真看待这问题,因为马路上摩托车骑士遇夺命车祸案例太多,而年终学校假期即将逼近,希望家长们多加看管少年,让少年们了解改装脚踏车的危险性。”

昨日,他针对有3名夜骑少年在大古来花园飙改装脚踏车时,如是回应。



他强调,不愿再看见今年2月18日女司机撞改装脚踏车少年,导致骑士8死8伤的交通事故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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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内容合理 法庭接纳沈可婷陈述

(新山10日讯)承审“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件的推事西蒂哈嘉指出,基于被告沈可婷选择非宣誓自辩,因此,只要沈可婷陈述内容合理,且非事后忆述,即可被法庭接纳。

今年5月9日,西蒂哈嘉曾让作为被告的沈可婷选择宣誓自辩、非宣誓自辩或保持沉默,当时,沈可婷选择非宣誓自辩,即无需面对控辩交叉盘问。

西蒂哈嘉今日宣读长达约45分钟的判决书时指出,根据被告的陈述,当时被告取道内环公路返家,没有料到路上会出现蚊型脚车手,而事发时正值凌晨,没人给予公路警示。

“被告指事发时天色昏暗,此说词获警方证人证实,事发时确实有数盏路灯失灵,光线也被大树遮挡,而被告称当时她在左边车道行驶并且没超速,经过专家证人研究后,证实被告当时的车速为44.53公里,并未超过50公里时数限制。”

“被告也说明,事发时还有其他司机曾在现场出现,但警方仅查她,显示警方的调查并不完整。”

西蒂哈嘉指出,警方的证词显示,被告确实在事发后有受到威胁,警方为保护被告,没注意到其他司机在事故现场;被告的友人在事发后逃跑是因为受到威胁,是合理的。

综合这些陈述,西蒂哈嘉维持之前判决,即被告无罪释放,并归还其驾照。

同情死者不代表指控合理

西蒂哈嘉指出,虽然她对8名死者的遭遇深感同情,惟这并不代表对被告的指控是合理的。

“蚊型脚车在路上横行已是社会上的老问题,警方必须对付骑士,不能让蚊型脚车在大道上骑行。”

她说,警方可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42条文(LN 166/59),向违规使用蚊型脚车者开出罚单,并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2条文下充公蚊型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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