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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执法员通风报信
运输公司聘线眼防被取缔

线眼在陆路交通局办公室附近搭建茅棚,方便监视执法人员的行踪。

(亚罗士打15日讯)吉打州陆路交通局执法组主任沙鲁阿兹哈揭露,运输公司以每月2000至2500令吉不等薪金,聘请“线眼”(Tonto)贴身跟踪执法人员,向罗里司机通风报信,确保他们不被取缔。

他指出,由于现阶段没有任何相关法律条规对付这些线眼,因此该局仅可联同其他执法单位展开取缔,包括反毒机构、警方及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SKMM)等,以其他违例罪,控诉这些线眼。



他说,吉州估计有50名线眼受聘于运输公司,全天贴身跟踪执法人员,并通过对讲机,向罗里司机汇报行踪,避免遭取缔。

以摩托车为交通工具

他强调,这些受聘的线眼都是20余岁青年,以摩托车为主要交通工具,比较于大城市的轿车线眼更狡猾,因为可穿梭捷径小巷,难被取缔。

沙鲁阿兹哈今早在吉打州陆路交通局办公室召开记者会上透露,这些线眼主要分布在各陆路交通局门口,而其中在瓜拉吉底的线眼,更正大光明在该局办公室附近搭建非法茅棚,充当集中营,方便跟踪执法官员。

此外,他说,该局昨早8时至晚上7时,在瓜拉吉底展开的线眼行动中,逮捕6名线眼,并将其中5辆交通工具扣留48小时,暂时切断一切通讯。



他说,被捕者中,有一人尿液检验呈阳性反应,而该局也充公一辆路税逾期的摩托车及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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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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