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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保安亭遭拆
拿督亮长刀恐吓执法员

拥有拿督勋衔男子持着长刀威胁执法人员。

(大山脚6日讯)拥有拿督勋衔男子的豪宅因屋前违建保安亭,结果遭威省市议会执法人员拉队拆除,但是,屋主不仅百般阻挠及暴力威胁,更从楼上抛丢锤子及亮出长刀,甚至恫言“看好孩子”恐吓执法人员。

由于该屋主在没向市议会申请下,在豪宅前公共走道增建保安亭,尽管市议会给予多次机会,惟屋主还是不愿自行拆除,于是市议会决定采取拆除行动,并于本月4日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甲抛峇底柏淡高尔夫球俱乐部高级住宅区,拆除有关豪宅前保安亭。



威省市议会主席拿督麦姆娜于周六在威中柏达镇市议会大厦召开记者会,并播放执法人员所拍摄的现场录影短片,陪同出席的有市议会秘书罗扎里、多名市议员及市议会执法组官员。

已给屋主多次机会

据现场短片显示,当执法人员拆除保安亭时,有人从豪宅楼上窗口抛出一把锤子,差点砸中现场执法人员;过后,屋主甚至持着一把长刀走出屋外,恫言恐吓执法人员。

较后,麦姆娜说,其实市议会已给予屋主多次机会,指示屋主自行拆除,屋主也曾答应,但最终却没有任何行动。虽然较早前屋主曾向市议会要求通融,但基于有关保安亭是建在公共走道,所以市议会拒绝对方的要求。

麦姆娜(右三)在众威省市议员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还原豪宅前违建保安亭遭市议会执法人员拉队拆除事件。

车停豪宅前阻拆除执法员安全受威胁报警



麦姆娜说,有关豪宅除了违法兴建保安亭外,也涉及非法扩建,即将2间住宅打通,却不曾向市议会提出申请。较后,市议会通过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第72条文,于2014年12月17日发出通知书给屋主,指示一天内拆除违法建筑物。

她说,市议会于2015年1月31日发现违法建筑物仍未拆,于2015年2月13日再次发出通知书,订于3月10日展开拆除行动,但屋主签署同意书答应在3天内自行拆除,但始终不见行动。

她指出,当市议会派出执法人员拆除有关违法保安亭时,屋主还带领四五人捣乱执法工作,甚至将汽车停放在豪宅前,不让执法人员拆除建筑。

她说,由于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该执法组于本月5日已前往警局报案,要求警方调查,同时她将致函槟州总警长要求关注此事。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下,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是项罪刑,一旦罪成可判监最高2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保安亭建在公共走道

此外,她促请威省市民遵守市议会规则,尤其是涉及非法扩建课题,譬如这起事件是屋主将保安亭建在公共走道上,而独享公共空间是自私行为。

执法人员准备拆除违建保安亭时遭百般阻挠,甚至将汽车停放在豪宅前。

威胁“看好孩子”

市议会执法官员拉曼当时人在现场,他说,屋主口出狂言威胁执法人员,指如果来威北峇眼,要看好孩子,否则就完蛋。

询及警方调查进展时,他说,目前还在调查中。

负责甲抛峇底区的威省市议员赛夫透露,有关屋主是一名拿督级人物,并拥有高学历。  “市议会已给予对方多次机会,但对方却反悔,还粗暴对待执法人员,这是野蛮行为,希望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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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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