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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章耀:以地付大道研究
“槟政府有无多付亿元?”

胡栋强(左起)、邓章耀、卢界燊及李文典揭发63亿海底隧道计划的另外一个疑点。

(槟城30日讯)国阵槟州主席邓章耀质问槟州政府,以地支付3条大道的研究费用,有没有额外多付了1亿1308万760令吉?

邓章耀也是槟州民政党槟州主席,他周二在记者会上指出,槟州政府及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于2018年1月11日告诉槟州人民,州政府以每平方尺1300令吉的土地价格,用两块土地支付3条大道的研究费用,还宣称这土地价格比估价部门给的来得高。



“当时林冠英说,两块面积3.67的土地,已给了相关公司。可是林冠英的这项声明跟行政议员林峰成于2017年5月19日在州议会内的答复完全不同。林峰成在州议会的答复是:州政府已经给了两块面积共5.67英亩的土地予这家公司。”

邓章耀指出,林峰成是在州议会内答复问题,他的答复是正式、也是官方答复,而根据州议会的常务秩序规定,林峰成的地位,相等于代表首席部长回答问题。

“林峰成于2017年5月19日在槟州立法议会上的答复是,行动党槟州政府给了2块地,分别位于斯里丹绒槟榔城的洛702和洛713的部分土地,用以支付有关公司完成3条大道的研究费用。洛702的土地面积为3.67亩,而洛713的土地面积是2亩。洛702的地价是1亿3500万令吉,而洛713的地价是7300万令吉,因此,这两块地的总值是2亿800万令吉。”

“但是,经过统计,简单的就可算出行动党槟州政府多付出了 1亿1308万760令吉,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根本就是可耻。”

邓章耀质问,这么一算,用3亿2108万760令吉来减掉州政府提供的2亿800万令吉数额,槟州政府是不是多给了对方1亿1308万760令吉?



报告未完成已交地

另一方面邓章耀也揭露,槟州政府在3条大道的详细设计及可行性报告完成前3个月,就已将洛702土地转移给承包商了。

他说,三条大道的详细设计及可行性报告是在2015年5月完成,但州政府在2015年2月17日就已将洛702土地转移予承包商。

“这是一项可耻行为,行动党槟州政府竟然可以在研究工作还未完成前,提前3个月的将地段转交出去。”

他指出,另一块部分洛713土地则在2017年3月22日交给承包商。

出席者尚包括槟州民政党副主席胡栋强、李文典及槟州民政党青年团代团长卢界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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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府至双溪赖高架大道 再里尔:或征收过路费

(槟城26日讯)根据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宣布的2025年财政预算案,柔府至双溪赖高架大道将考虑“使用者付费”原则,故新建的高速公路可能会涉及额外的过路费,并由使用者承担。

掌管槟州基本设施委员会的行政议员再里尔指出,具体的过路费费率将在项目融资方案确定后再定夺。

他今日在第15届第2季第2次州议会回答公正党植物园州议员李文兴的书面提问时,这么讲。

他说,根据2025年财政预算案,柔府至双溪赖高架大道将通过公私合作伙伴关係(PPP)的融资方式实施,因此,工程局将以PPP方式作为融资参考模式。

惟他说,有关商业模式仍处于工程局的研究阶段,并将尽快敲定,以确保该项目能尽早落实。

“目前,此项计划的土地徵用初步估计成本约为1亿令吉,至于实际的土地徵用面积,将在完成相关道路路线的土地测量工作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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