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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1986年上阵时已注册
林吉祥从未换投票地

网络上流传选民资料截图,林吉祥投票的国会选区地址改换至槟城。

(汝来5日讯)近日网络流传一份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料截图,展示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投票的国会选区地址是注册在槟城丹绒,州选区则是光大州议席。

网络上的帖主Tan Kxx Lxxxx 藉此资料,质疑林吉祥更换地址的意图,是否要放弃柔佛振林山,转战槟州选区?



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陆兆福说,发放帖文者是民政党青年团团长陈庆亮,他讥嘲此人驴默技穷,没有查明真相,贸然利用选区地址大做文章,捕风捉影,贻笑大方。

他说,林吉祥于1986年上阵槟城丹绒选区时,已经注册在上述投票地址,从未迁离;即使林吉祥于2004年转战怡保东区,也没有改换槟州的投票地址。

“根据选举条例,公民可在任何一个国会选区上阵竞选,也无需更换地址;只有该州子民,才有资格提名竞选该州的任何州议席,并且不限于注册地址的州选区。”

他非议陈氏的幼稚,对选举条例认知的浅薄。

陆兆福揶揄陈庆亮对于选举条例的认知肤浅,自爆其短的行为感到可悲。右为阿鲁古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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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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