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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停放被充公
四轮脚车属障碍物赎金高

陈碹鍀(左二起)与胡栋强向吴振华、许辉福及吴振强了解目前四轮脚车业者所面对的情况。

(槟城11日讯)四轮脚车不属于交通工具,如果随意停放,将被当成障碍物充公,赎回的款项是500令吉!

针对四轮脚车出租店业者投诉,他们的四轮脚车被槟岛市政厅取缔后,须以每辆500令吉赎回,比被拖走的车辆赎金还要高一事,《南洋商报》在向市政厅了解时被告之,市政厅是以障碍物为定义来取缔四轮脚车,而障碍物的赎金比车辆更高。



位于海墘新路的脚车出租店Victoria St Collections业者许辉福今日向媒体投诉,指该店的两辆四轮脚车日前被市政厅执法组以停放在五脚基阻碍为由被取走,而当他欲赎回时,却被告知必须缴付每辆500令吉的罚款。

他说,当天市政厅的执法人员一到店外,二话不说,就把两辆四轮脚车搬上市政厅的罗里,直到他们发现时对方才说,是基于四轮脚车停放在五脚基而取缔。

质疑选择性取缔

“他们一来到店外,什么都没说就迳自把四轮脚车搬上罗里,如果我们没有看到,可能以为两辆四轮脚车是被偷走的。”

他提及,如果依照对方的说辞,当时该路段还有很多单位外也有事物摆放在五脚基,但为何执法人员只是选择性取缔四轮脚车,而且还要缴付每辆500令吉赎回?



他表示,即使市政厅把违例停放的车子拖回,赎金也不过是150令吉,为何四轮脚车的赎金却高达500令吉?而且这项条例是在什么时候通过及执行的?

“市政厅没有知会脚车业者,我们完全就不知道有这项条例的存在,而这项条例是在什么情况下通过的?”

他表示,我国是个民主的国家,如果要通过有关条例,也至少要让业者知道,而不是自己开会说了算。

他也提及,州政府推出的“LINK BIKE”脚车租借系统是受年轻人的欢迎,但四轮脚车却更适合一家大少出游时使用,因很多有老人及小孩的家庭都是选择四轮脚车。

四轮轿车业者指出,该轿车深受一家大小出游的家庭喜爱。

吴振华:愿探讨解决方案

甫于今年3月初成立的槟城旅游脚车业者公会主席吴振华指出,他们向来都很配合当权者的指示,甚至该公会也是在市政厅的建议下而成立。

他说,他们在成立后就通过whatsapp短讯通知每次与他们联系的一名女官员,当时对方表示会回复,然而直到近期再次联系对方时,才发现对方已调职。

“我遂向对方要求负责人的联络方式,但对方指出,他们会联系我,惟至今也没有相关人士联络我。”

他提及,该公会愿意与当权人士一同探讨解决方案,或者能有一份白纸黑字的文件,好让业者能够根据指南办事。

他也指出,该公会在成立后就曾开过5次会议,而会员也一致同意,即使州政府在未来仅限制他们在特定时间及范围活动,他们也会接受,不致于断了他们的后路。

他也说,市政厅曾指出,四轮脚车必须注册车牌后才可使用,但他们前往槟城陆路交通路峇都乌蛮分局查问时,对方表示并没有这项措施。

应拟指南解决问题

在受询时他说,乔治市有逾20家四轮脚车的出租店业者,而该公会目前有15个会员。

槟州联委会第一副主席胡栋强及马华光大工作队队长陈碹鍀也到场向业者了解。胡栋强表示,当局应该尽快与业者坐下来讨论,然后拟出一个指南,从根本解决问题。

“如果不允许,就直接禁止,而不是似是而非的,让业者花费数百万引进后,才说不让四轮脚车上路。”

尤端祥:市厅将发文告

槟岛市政厅将会就上述四轮脚车的赎款一事发文告。

槟岛市政厅秘书尤端祥受询时指出,对于上述事件,他不予置评,不过他表示,市政厅将就此事发文告。

而据本报探悉,市政厅对于四轮脚车的定义为障碍物,而不是交通工具,所以有关赎金款项是根据赎回障碍物的款项。

另外,针对一名业者指出,市政厅执法员在游客下车拍照时即拖走四轮脚车,同时也是要求以每辆500令吉赎回,市政厅一名官员表示,随意停放在五脚基已属违规,更何况是直接停在路上。

“难道一个人在驾着车的当儿,可以随意停下车来拍照?”

而该官员也指出,市政厅曾就此与陆路交通局商讨,而对方表示,四轮脚车是属于公园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宜在马路上行驶。

据该官员,对于四轮脚车业者出租予游客上路一事,市政厅可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市政厅其实是可以采取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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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熟人诱骗赴台湾 青年当诈骗集团“车手”

(吉隆坡7日讯)一名年仅18岁的马来西亚华裔青年被熟人诱骗前往台湾充当诈骗集团的“车手”(取款跑腿),抵台后与家人失联。更令人惊恐的是,诈骗集团随后致电其母亲,要求50万令吉赎金,否则威胁将其儿子杀死。

这位单亲母亲曹女士(51岁),来自柔佛州,在新加坡一家中医馆工作,由于难以支付巨额赎金,她向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求助。马华调查后发现,其儿子因涉嫌参与诈骗集团活动被台湾警方逮捕,确认安全。

周四,曹女士与另一位受害者的父亲,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及马青署理总团长张佑铨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揭露诈骗集团的敲诈手法。

曹女士透露,她与儿子原本计划于10月19日一起前往台湾旅行,但因她未能请假,儿子便在熟人“阿虎”陪同下启程。在抵达台湾的前两天,儿子还能保持联系,但到了第三天便失联。

直到10月27日,她接到一通来自“阿翔”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儿子的朋友,告知其儿子已被控制,可能被贩卖器官。次日凌晨5时,更有两名本地华裔男子上门威胁,要求她在两周内支付50万令吉赎金,否则将对其儿子“动手”。

张天赐在记者会上表示,自今年7月以来,已有超过71名大马男女因类似诈骗活动在台湾被捕,这些年轻人大多因高薪诱惑而上当。

他提醒大家:“不要轻信高薪海外工作的机会,尤其是针对年轻人的高风险提案。”

由于台湾与马来西亚之间未签署引渡条约,张天赐补充道,这些被逮捕的嫌疑人若被定罪,只能在台湾服刑。

张佑铨则警告,尽管台湾不像柬埔寨和越南等地被视为高风险地区,但民众仍需提高警惕,谨慎对待熟人推荐的工作机会,以防落入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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