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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业:人民有知情权
“政府应解密大道合约”

(槟城27日讯)槟州前进党全国主席拿督黄家业要求希望联盟新政府立刻解密大道合约,让人民可以一睹内里详情,由人民判断大道合约中的条文是否公平和合理以及没有任何朋党从合约中得利。

他在周四发文告感谢财政部长林冠英宣布政府拨款近10亿来冻结2019年21条大道起价时,如此说道。



他认为感谢是一回事,不过,财政部长必须回答以下问题:

1.这次的冻结起价是否只是把大道公司的起价权力推后一年?

2.这次的拨款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提呈时只是7亿,现在却是近10亿,是否内里有些计算上的失误?

3.在还有3天就踏入2019年才作出这一个宣布,是否和今日人民对希盟政府的支持率下跌和对首相受欢迎程度激跌有关?

“人民应该有权知道,既然现在全国的大道公司都是由国库控股、公积金局直接拥有,在国家肩负一兆国债的时候,为何冻结大道起价还要赔钱呢?为何只要人民牺牲,而这些国有的大集团不必牺牲呢?



国有企业应牺牲更大

“大道公司是一家净现金流的公司,就算不每三年涨价一次,单靠每天的现金收入,扣除维修大道的开支后,每年的盈利也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在国债高企的当儿,国有企业集团应该做出比人民更大的牺牲,主动冻结大道起价,而不要政府任何赔偿。”

黄家业说,既然现在希盟已经执政了,而且国内所有大道的拥有者都是国有企业,要废除收费大道不应该没有任何困难,也不应该花费4000多亿令吉了。

“我认为国有企业下的公共设施经营者是不应该以盈利为主要考量,既然国内所有大道公司已国有化了,政府应该降低大道收费以减轻人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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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否认强迫吸毒者劳动 黄家业妻子称是在培训

(槟城7日讯)槟城闻商拿督黄家业的妻子拿汀李美月表示,虽然她对于戒毒者刘依盈(译音)所提供的培训不符合国家反毒机构的指南,但把刘依盈带到自己的店铺是她以自己的方式进行培训,而非涉及强迫劳动。

李美月今天在法庭接受主控官李润强盘问时承认,本身不曾参与任何政府机构或反毒机构所提供的培训课程,也没有使用任何由国家反毒机构所提供、专门针对戒毒者所制定的指南与课程,或相关培训内容。

不过,她不认同主控官指她不适合作为戒毒者刘依盈的培训者的说法。

她强调,虽然她没有获得相关政府机构的认证,但她本身毕业于土木工程系,也有20年的相关经验,认为自己有资格为刘依盈提供培训。

她也说,她是在戒毒中心负责人林泳春的要求下,为刘依盈提供培训和安排住宿。因此,她根据自身的经验,将后者安排到其位于吉打路的艺廊和咖啡馆接受培训。

她声称,刘依盈在店内是接受培训,而非工作,因为后者不具备工作能力,也没有任何工作经验。

“我教她如何打磨木材、向她解释如何使用机器,而且她所做出来的东西也不能变卖,无法为商店带来利润。”

早前,李美月在接受黄家业代表律师黄钰焙盘问时表示,对刘依盈的培训范围包括打磨木材、油漆、烹饪、冲泡材料,以及学习与顾客沟通等。

她说,刘依盈初来乍到时言行举止粗鲁,在咖啡馆经过训练后,如今已经变得比较有礼貌。

此外,当被问及刘依盈指控被黄家业强迫劳动时,李美月辩称,吉打路的业务都是由她本人负责,丈夫黄家业并非是老板,只是会在午餐时间前往该咖啡馆用餐。

黄家业在2022年因涉嫌非法开设戒毒中心和虐待戒毒者而被捕,并于同年11月,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下,面控两项罪名。

根据控状,现年57岁的黄家业被控于2022年6月至7月3日期间,在威南新邦安拔一家小贩中心内,以及同年7月7日至10月29日期间,在槟岛东北县吉打路一排店屋单位内,对当时33岁的刘依盈进行人口贩卖和强迫劳动,抵触上述法令条文,并且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黄家业可被判入狱最高20年,以及罚款。

黄家业当时否认有罪,并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外出。

戒毒中心

证人林永春则强调,经营一家戒毒中心是为了协助吸毒者改邪归正,而且曾在雪州经营戒毒中心数年,也参与了反毒机构的相关课程。

他说,刘依盈是由父母带到戒毒中心,对方也同意签署入住的登记表格。

林永春说,对方同意每月支付1600令吉作为住宿、伙食、培训及道德课程的费用。

他解释说,作为“过来人”也了解戒毒者缺乏自信及不敢面对人群,因此安排刘依盈到小贩中心培训。

针对刘依盈曾指控被他强奸,林永春指当时也联系对方父母来到戒毒中心来查阅闭路电视的记录,借此自证清白。

他指出,刘依盈是否更承认之前的说法是子虚乌有。

他透露,曾考虑到中心住户都是男性,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相关指控,事发一度想将对方给送走。

然而在在对方父母苦苦哀求下,才询问担任中心顾问的黄家业,其妻子是否能收留刘依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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