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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毅:国阵廉屋少待商榷
“佳日星数据有问题”

黄志毅(左)指佳日星表示国阵执政时期所建的廉价屋比行动党政府来得少之言是不正确的;右起为许保忠及普文。

(槟城10日讯)针对掌管槟州房屋委员会的行政议员佳日星指国阵在2000年至2007年执政槟州时期只建了5123间廉价及中廉价屋,而希盟政府在2008年至2016年期间,共建了2万887间廉价和中廉价屋之言,槟州民政党宣传局主任黄志毅指,前者所提供的该数据是完全不正确的。

他说,根据全国房地产资讯中心(NAPIC)的数据中,国阵在2002年第三季至2008年第一季,即5年半中,共建了1万3112个单位的廉价屋,平均每年建2384个单位;反之,行动党在2008年第二季执政至2016年第四季,共8年半的时间内,才兴建了1万1016个单位的廉价屋,平均每年1296个单位。



对此,他质问,究竟是哪个资料显示国阵执政时期只建5123间廉价屋?又有哪个资料显示行动党政府建有2万887间廉价及中廉价屋?而行动党政府究竟是从哪里获得数据,指行动党建的廉价屋比国阵执政时来得多?

另外,他指出,佳日星也在5月19日的槟州立法议会上的书面回答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的提问,指一般上一项廉价屋的发展计划,从规划到发展,整个过程得用上5年的时间。

“根据佳日星的回复,即表示2008年至2013年期间的廉价屋计划都是国阵执政时期所批准的。”

他说,如此一来,槟州从2002年第三季至2013年第一季建有2万1276个单位的廉价屋,反而行动党在2013年第一季至2016年第四季自建了2852个单位。

为民建屋属州政府责任



黄志毅表示,在这项课题中,槟州民政党确实希望现今的州政府能比以前做的更好,因为州政府必须为民提供房子,这是一个州政府应尽的责任,否则槟民只会一再的面对同样的问题。

他说,槟州民政党不是在吹捧在国阵执政时期所作的一切,而是因为行动党政府一再提供误导性和不确实的信息于民,指责之前的州政府做的不好。

出席者包括槟州民青团副团长普文和州委许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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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22日讯)槟州议会根据槟州《2010年资讯自由法案》,决定更换槟州上诉委员会主席,由资深律师古马拉贞兰替代原先提名的包德夫古查星律师。

此项决定更是源于有关裙带关系的指责,拒绝担任此职的包德夫古查星是现任第二副首席部长佳日星的岳父。

佳日星直言,为替换主席人选,他选了另一位有能力的律师古马拉贞兰,他是其已故父亲加巴星的密友。若还是认为这也存在利益冲突,那要他怎么办?因为古马拉贞兰确实是一位经验丰富、资格优秀的律师。

回应反对党议员质疑为何替换包德夫古查星的问题,佳日星说,那是他自己本身选择辞职,这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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