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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生翘课谎称遭非礼
新山警方证实报假案

巫程豪(左二)在咖啡店与该校学生交谈,提醒他们不要单独行走。左为林锡泉,右起方顺福及李志贤。

(新山13日讯)士姑来马星国中女学生传遭掳走非礼,新山北警区副主任马永来证实,该校两名女学生是因翘课害怕家长责骂而报假案。

马永来指出,该警局于2天前接获投报,两名来自马星国中的印裔女学生声称在校外遭人掳走非礼。



“经过警方调查,证实这是假的,2名女学生报假案的行为,有可能遭到提控。”

他促请士姑来一带的公众停止散播不实消息,若真的有女学生被非礼,应向警方报案。

校方应每节课点名

民主行动党士姑来区州议员巫程豪医生呼吁警方加强在马星国中附近的巡逻,避免学生翘课溜出校园,在外结交不良分子而误入歧途。

他说,大部分的国中只在第一节课点名,校方应在每一节课都点名,避免学生翘课。



他透露,据悉一些学生遭校外的私会党欺负,在被恐吓后又前往警局销案,有关事件亦曾上演过。他也呼吁警方从另一角度调查该案件。

巫程豪今早前往马星国中附近的商业区巡视,询问当地商家与该校学生关于当地治安问题。出席者包括民主行动党振林山区联委会主席李志贤、党员林锡泉及方顺福。

受询的几位马星国中学生皆表示,校方已在校内提醒全校学生上学、放学要小心,最好结伴行走,不要落单。

一名修车厂员工陈群宝(27岁)指出,当地治安不靖,曾在半年前吃早餐时,听见一名女学生尖叫,慌慌张张跑出巷子,猜测她应该是遇到了攫夺匪。

“我们试过把顾客的汽车放在外面也遭爆窃,这里的治安还需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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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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