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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原定下月开画展
35岁天才华裔画家自杀亡

加拿大华裔画家王俊杰自杀身亡。

(渥太华23日讯)加拿大华裔画家王俊杰自学画画,展现艺术天分,以充满活力的色块与线条展现风景,先前在纽约开设画展后大获好评,前景看好,但却传出他在加拿大爱德蒙顿自杀的消息,得年35岁。

王俊杰原先预计下个月要再开第二场画展,但却再也无法展示新作品。



《纽约时报》文章指出,王俊杰是一名自学的画家,擅长描绘充满活力的风景和森林,才刚要在艺术界崭露头角,却不幸死亡。

代表他的纽约艺廊“卡尔马”(Karma)证实,王俊杰为自杀身亡,他的母亲则表示,儿子患有自闭症与吐雷氏症,且从小就饱受忧郁症之苦。

他的母亲在受访时提到,王俊杰常在电话中向她表达自己的不安与孤独感,“他告诉我,‘妈妈,我每天都跟恶魔在抗争,每天睁开眼睛的那刻都是如此’”。

王俊杰在1984年于多伦多出生,全家人在他7岁时搬到香港居住,15岁时又搬回加拿大,部分原因是王俊杰需要医疗照顾。

王俊杰的作品色块与线条鲜明,获得各界热烈回响。



2007年他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得到文化人类学学士学位,在做了几份工作之后,对摄影产生兴趣,2013年在香港城市大学获得了摄影硕士学位。

之后,他开始画画,并且爱上作画的感觉,便在网络上找可以自学的管道,也到图书馆研读所有艺术相关的书籍。

2015年终于有了小突破,他在香港视觉艺术中心举办了小型画展,2016年,他的画作参与了纽约艺廊“卡尔马”的一场画展,得到关注,也卖出了作品。

2018年,王俊杰在“卡尔马”举办了第一场个人画展,画廊老板杜根回忆,“他的画作和展览得到了非常好的回响,这是先前在新人画家或是首度展览中从未发生过的事,真的令人惊讶,不论是评论家、同事们或是收藏家,大家的反应都很好”。

《纽时》的评论家海因里希在看了“卡尔马”的画展之后,对于王俊杰的画作评价提到,“总会有个孤独的人物,有时会被广阔的生动地场景掩盖,难以发现”。

王俊杰原先预计下个8日到12月22日要在Karma举办第二场个人画展“蓝色”(Blue),但他却在2日选择结束生命,让画展成了遗作。

杜根难过表示,王俊杰的作画生涯很短暂,但却达成了许多人一生难及的成就,对于他的离开感到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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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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