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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病逝请假返乡 男子奔丧竟遭开除

(北京26日讯)中国上海市一名陆姓男子因为父亲过世,向公司请了丧假,没想到销假上班时,竟然收到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遭到公司开除。

法院审理后,也判定公司要赔偿陆男足够的金额。

据报道,陆男在一间房产公司担任员工,因为父亲病重,2020年1月6日向工作单位请假,回老家照顾父亲,请假期间为1月6日至13日。

不过,陆男递交假单以后,立刻搭车返家,没想到公司竟然不准请,只好再上车回公司。

就在返回公司的过程中,父亲病重去世,陆男只得再请一次假,回老家处理父亲的后事,直到1月14日才返回上海,隔日到公司上班。

没想到,继续工作约半个月的时间,陆男突然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旷职超过3日”为由,开除陆姓男子。

陆男因为父亲的健康状况与后事,向公司请假,没想到竟然被开除,气得一状申请仲裁。

公司败诉判赔4.7万

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决,公司应该赔偿人民币7万5269元(约4万7034令吉)的赔偿金。

公司方面不服,一状告上法院。当地法院审理后认定,陆男因为父亲去世,回家乡办丧事,属于处理家庭事务、尽人子孝道的表现,符合风序良俗,公司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与宽容。

法院判定,陆男的父亲2020年1月7日去世、12日火化下葬,公司不认可请假的事由,却没办法提出反面证据反驳,虽然陆男1月6日至13日之间请事假,但7日后性质改变,其中有3天转化成丧假。

法院认为,陆男1月14日没有请假,属于旷职的行为,但因为家乡路途遥远,请2天事假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却以此开除陆男,罔顾事件的背景、缘由,显然不当,判定公司败诉。

公司依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陆男请假回家乡,替父亲操办丧事,符合传统人伦道德、风序良俗,无可厚非,然而公司没有以同理心对待,因此不采纳公司意见,维持赔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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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人助跨州奔丧却被拒留下 女子:我不懂,我好累

(吉隆坡10日讯)好心人载送女子到芙蓉赴亡夫葬礼,母子俩却不被“夫家”留下。

女子在脸书群组“新山Bukit Indah大小事”贴文说,她与孩子抵达芙蓉后,却不被亡夫家人待见,不让两人留下。

她更指控丈夫的家属更不欢迎她和孩子祭拜,孩子也不能为父亲挂孝。

“他的姐姐说我害死他的弟弟,跟我在一起就走了,说我的儿子不是他的弟弟儿子。

“我不懂了,我好累了,好想带着儿子跟你走啦。”

早前,女子打算偕同幼儿要从柔佛到逾270公里远的芙蓉赴丈夫丧礼,但苦无交通工具,电召车费又接近900令吉,因此上网求助。

女子贴文求助,希望有善心人士愿意载送她和年幼的儿子一趟。

一名男子在留言区答应免费载送,表示就当回家一趟,让女子可以见亡夫最后一面。

根据她所张贴的截图,从士姑来大学城前往芙蓉的Grab车费,最便宜高达874令吉,最贵达1617令吉。

为感谢善心人士好意,女子随后再发文称目前在出发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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