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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一笔过领生活费
梅妈:我花光我的事

梅妈要求一次过领完生活费。(网络图)

(香港26日讯)已故香港乐坛天后梅艳芳的妈妈梅妈(覃美金),又再因生活费问题要求法庭判决。她今日向法庭申请,要求梅艳芳的遗产管理人汇丰信托一次过发放所有生活费予她,即7100万港元(约3673万令吉)。

还有10至15年性命



梅妈在庭上指出,有医生判断她还有10至15年性命,另有医生更指出她有超过15年命,指法官或汇丰扣起她的生活费是不公道的。若法官再次判发放每月生活费,她死也不甘心。

法官指出,现时遗产约剩7500万港元(约3880万令吉),梅妈现在每月有20万港元(约10万令吉)的生活费,连实报实销的医疗费,粗略估计每年用400万港元(约206万令吉),10年也只是约4000万港元(约2069万令吉),而且汇丰信托一直会将遗产投资,认为梅妈有生之年将遗产用尽的机会很微。

惟梅妈坚持:“一次过给我,我花光是我的事,病我自己负责,没钱就去公立医院。”

她又指:“钱是我女儿的,不是你们施舍。”、“阿梅内裤都要卖,凑足的钱都要给我“、“我要做什么、买什么,我要享受,我要玩都是我的事,我到这个时候难道还要节省?”

法官将案件押后,稍后会颁下书面判词。



新闻来源: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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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春见梅艳芳身影哭了 22岁曾为她伴舞画面曝光

(北京2日讯)中国综艺节目《声生不息大湾区季》于近日开播,本季邀请了李宇春、周笔畅、陈小春、古巨基、容祖儿、周慧敏等明星出演。而在近期节目,歌手陈慧娴表演时,萤幕竟出现多张已故女星梅艳芳的照片,让现场观众及嘉宾相当感伤,陈小春更忍不住落泪。对此,就有网友翻出两人年轻时同台的画面,才知陈小春在正式出道前曾担任梅艳芳的伴舞。

陈慧娴在节目中,演唱《千千阙歌》及梅艳芳的经典歌曲《夕阳之歌》。她透露,《千千阙歌》有两个版本的歌词,因为从24岁后经历了很多,更加了解《夕阳之歌》的心境,所以她将献唱这首歌致敬梅艳芳“我们一起送给挚爱的梅艳芳小姐”。

随后在她演唱过程,背后萤幕投影多张梅艳芳的旧照,最后陈慧娴转身与梅艳芳对望,与此同时播放梅艳芳告别演唱会上挥手道别说“拜拜”的画面,引起全场感伤,连在后台的陈小春也眼眶泛红。

节目播出后,陈小春真情留露的模样成为讨论话题。他在事后受访时表示,自己从小听港乐长大,坦言在看完陈慧娴的演出后,感到心酸,由于他也担任过梅艳芳告别演唱会其中一场的嘉宾,如今再看到当年告别的画面,让他百感交集,感叹“怎么会有人把自己的一生,真的贡献在音乐事业”。

其实陈小春在未正式出道前,曾在无线电视担任商业表演舞蹈员,为谭咏麟、梅艳芳和张国荣等巨星伴过舞,之后更成为罗文的伴舞团“豹小子”成员。而当年他为梅艳芳伴舞的画面也被挖出,可见穿着西装随著音乐摆动的他,模样虽然青涩且稚嫩,但站在天后身旁却丝毫不怯场。“22岁陈小春曾给26岁梅艳芳伴舞”也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新闻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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