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情报

商业数字化助力经济复苏

随着疫情的爆发及管控令的实施,本地的消费模式及 SME 商业运营模式已有着巨大转变,商家在"疫"境中自强不息,已都纷纷转向线上,开创另一片春天。 

疫情防控造成经济活动面对暂时性挑战,却也孕育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让数字经济商业模式在这波疫情下有着独特优势。 

根据威士(Visa)一项调查报告显示,70%的大马人将持续使用数字支付,而这亦证明了数字支付成为大部分我国消费者的首选支付方式。 

希盟政府今年初推行人民电子现金(e-Tunai Rakyat)计划,通过 3 家指定电子钱包营运商,预计 1500 万人受惠,当中更吸引许多从未使用电子钱包的民众开始使用无现金支付,在官商合作下,加速我国数字支付发展。 

为进一步鼓励无现金支付,现任国盟政府宣布派发 50 令吉电子钱包,同时私人企业以一比一方式,再提供 50 令吉予受惠者,金额合共为 100令吉。而这一项举措,预料国内数字支付使用率将大大攀升。 

就好比,其中一家获政府指定的 GrabPay,就在人民电子现金计划中,新用户增长 60%。此外,通过 GrabPay 申请 30 令吉的国人,有近 70%申请者将该笔现金用于 GrabPay 上各商家进行消费。 

与此同时,尽管在管控令期间,依然有约 50%申请者仍是 GrabPay 活跃用户,而这主要归功于外送服务成为日常基本需求。 

中小微企业增2倍

洞悉市场走势的 Grab,响应政府呼吁人民留在家,推出数项倡议,并配合政府落实一些举措,让国人安全待在家的同时,亦可无忧日常生活的一切所需。 

尤其是由数字支付驱动的外送服务,更成为时下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需求。 

而在此庞大的需求带动下,Grab 外送网络,涵盖食品、超市快递,从3月至 6 月,共完成了超过 1200 万次外送。另一方面,外送人员共行驶超过 1 亿公里路程,相当于围绕着赤道运行超过 2500 次。 

基于外送服务,数字平台成为创造收入的重要工具,而 Grab 就为了超过 12 万名外送伙伴及数以百计的商家创造收入机会。 

实际上,全新微型及中小企业通过 Grab 平台诞生,出现 2 倍增长;线上收入平均增长 25%。 

尽管有些人认为外送服务费高,但国人仍然能够省下这笔费用,因许多平台都提供回扣及积分。 

在长达 3 个月的促销及活动下,Grab 用户节省了高达超过 400 万令吉,以及获取近 5000 万的 GrabRewards 积分。 

此外,Grab 用户还可为前线人员及有需要的人士做出贡献。Grab 用户向各慈善机构捐赠了 1300 万 GrabRewards 积分,相等于总值 10 万令吉;并向外送司机及骑士提供价值 240 万令吉的小费。 

线上购物增三成 

为大马人在采购方面带来更大的便利,Grab 近期推出全新商家与零售商模式,不仅满足消费者需求,还能让他们如愿,即使不离开家门,依然能够享受购物带来的乐趣的要求。 

这项全新模式,对零售商而言是个大好消息,因目前疫情仍处于潜伏期,购物中心及商店谨遵标准作业程序,严厉限制入内人数,导致出现购物者空手而归,零售商销售业绩不佳的现象。 

尽管零售购物面临严重下滑趋势,但疫情让线上购物取得近 30%增长,这主要归功于越来越多企业转向线上,以及用户逐渐依赖于线上平台购物,满足本身的需求。 

为了振兴零售业,政府推行"国内线上购物"(Shop Malaysia Online)运动,鼓励国人通过大马线上平台购买国货,推动国内经济活动。 

政府的这项举措,亦与管控令期间及当前消费者依赖线上购物获取生活日常用品的"新常态"一致,两者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 

而依靠人流量及客户上门选购的传统零售商也将会在"新常态"下被淘汰,当 GrabFood、GrabMart 及其当中的"巴刹"(Pasar)内所提供的餐饮、小吃及其他必需品的交易数据显示业绩不断上涨,也意味着传统零售商将迎接新挑战。 

因此,除了参与政府落实的短期经济复苏计划(PENJANA)下的各种举措,国内科技推动者及数字经济拥护者亦推出各自支援零售业者迈向"新常态"的解决方案。 

与商家疫境同行

如同 Grab 不断优化本身的服务项目,协助零售商从疫境中逆向增长,同时让消费者为日常一切所需,安心消费。 

更多详情,浏览https://www.grab.com/my/campaign/grablovesmy。 

经济复苏,还是需要靠政府与私人领域的支持,双剑合璧才能提振经济。 

作为经济复苏推手之一的数字化经济,一直以来是我国国家议程之一;若在大流行中尚有一线希望,将会加速我国迈向数字化进程,同时将替补提升国人对其的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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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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