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情报

Grab推数项举措 助企业拥抱数字经济

疫情持续发酵,全球经济受到巨大冲击,各国政府及企业致力部署疫情后经济重启方案,而在全球倡导“新常态”下,数字化转型将会是一大关键。

我国实施行动管控令期间,为确保人身距离及健康安全,消费者趋向使用数字支付,而企业更乘势将生意“搬”上网络,失业人士则看中商机,建立小型线上业务,创造收入。这些种种已成功带动国内数字支付的发展。

长期以来,数字化一直都在国家议程中,政府在2020年财政预算案下推行人民电子现金(e-Tunai Rakyat)计划及50令吉短期经济复苏电子红包计划(ePENJANA),都是鼓励人民采纳数字支付的举措。

为鼓励企业走向数字化,并从数字经济中受益,政府及金融机构不仅积极推动电子钱包的使用,更在疫情期间提供财务及商务援助。就连本土科技公司Grab也在“疫”境中扶企业一把,让企业业务继续发展。

电子钱包消费最多买食物

数据说明一切。在管控令期间,通过GrabPay申请30令吉人民电子现金的国人,有近70%用于GrabPay上的各商家进行消费,此外,当中依然有约50%申请者仍是活跃用户。另,新用户增加了60%。

在管控令及复苏管控令期间,食物及超市等日用品外送服务取得超过2倍的季度增长,清楚显示用户接纳数字经济及支付的便捷性。

紧接着推行的50令吉短期经济复苏电子红包计划,除巴生谷以外,最多申领者的地区排名首3为柔佛、槟城及亚庇;并在众申领者中,超过60%在9月尾将50令吉全部花光。当中,8月8日、9月9日及9月30日的电子钱包使用量更达顶峰。

电子钱包数据显示,人民消费最多的物品为食物、线上杂货及在便利店采购日常必需品。

此外,50令吉短期经济复苏电子红包计划期间,人民透过电子钱包消费增长40%,而人民电子现金则取得13%。

在两大计划的推动下,国人为我国经济贡献超过1亿3000万令吉,亦带动电子钱包的使用率,全国增长25%,消费品涵盖全国家庭式品牌,从全面基本类别,如杂货、药剂、食物、至电子产品及硬体设备等。

根据一家全球领先的支付科技公司发布的一项覆盖全球15大市场近7000名成年消费者的调研报告显示,疫情导致全球消费者加速拥抱数字化生态,相信疫情后,数字化的全面推进将继续延续。

结果显示,高达55%的中国消费者计划更多地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购物,哥伦比亚(54%)与巴西(52%)紧随其后。

而威士(Visa)一项调查报告显示,70%的大马人将持续使用数字支付,这将促使数字支付的使用率并行增长。

提高GrabPay接受率

作为科技推手及数字经济支持者,Grab专注于鼓舞企业拥抱数字经济,尤其着重于协助传统企业走向数字化,以便能够在时代的洪流中继续前行,也同时注重消费者的需求,提供生活便利。

Grab深知消费者喜好,以助消费者透过Grab达到更方便及安全地采购本身所需要及所想要的知名家庭式品牌,以进一步提高GrabPay在全国的接受率。

此外,Grab电子钱包用户的每一笔消费都可储存积分并用于其他交易,更贴近用户的生活需求。

此外,Grab更参与政府推动的“国内线上购物”(Shop Malaysia Online)运动及政府为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冲击而推行的短期经济复苏计划,展现私人企业与政府携手合作,助更多企业走向数字化,人民拥有收入维持生计,共同促进经济。

尽管DUITNOW举措仍处于起步,但Grab认为各方都需共同努力,为广大的民众提供无缝及便捷的数字支付方案。

为商家创更多收入机会

GrabPay大马主管琵艳卡说,Grab及政府一直鼓励企业及消费者拥抱数字经济,而人民电子钱包举措便是政府推动数字经济的努力之一。

“在管控令期间,商家出于需要而采纳数字经济,因此我们首要着重于为线下缺乏数字支付选项和科技基础设备的商家提供支援,以确保他们不被科技淘汰。”

她说,许多小型独立商家,如小贩及邻里商家的支援本就不足,加上缺乏相关知识经验开展线上业务。因此,Grab推行数项举措,为商家及合作伙伴创造更多收入机会。

这些举措包括:

·远程GrabPay连接,让商家通过社交平台销售及收款

·通过GrabMart走入本地菜市场,并已扩展至槟城和古晋

·与地方市议会合作,将斋戒月市集数字化

·将GrabMart拓展至“即时零售”,助大马零售业者为民提供服务,并将产品即时送达客户手中。

“通过上述举措,我们在这段期间,获得逾8000名新商家登上我们的平台,而通过GrabPay连接,商家的销售额增长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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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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