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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业主欠管理费可被对付/张惟越

问:张先生,你好,
我目前住在公寓里,我发现同一栋公寓的业主拖欠管理费,可是却可以继续使用公寓的公用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
我觉得,这样对其他准时缴交管理费的业主,包括我自己很不公平。
请问有什么法令可以对付这一类业主?
李先生

答:李先生,你好,

2015分层管理条例( Strata Management Regulation 2015 )里的第三附表,即住屋条列(By-law)中,第六条就是针对拖欠者的可执行条列。

第六条列明文指出,管理处可在发出管理费拖欠通知书14天后,禁止该单位的通行卡,同时也可禁止该单位的拖欠者或住户(包括租户)使用其它的共管设备。

你可以再向公寓的管理处查看,看看是否已经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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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213单位仅20余户没欠款
欠管理费水费组屋断水

管理层无力维修升降机,仅有一架能够操作。右起为莫哈末尤索及余保凭、陈先生,左为玛吉苏丽。

新闻特区:甲洞美嘉花园组屋

(吉隆坡28日讯)业主拖欠管理费和水电费累事,甲洞美嘉花园组屋断水!



据了解,由于业主拖欠高达30万令吉管理费及水电费,导致该组屋管理层无法偿还水电杂费,上周遭雪州水供公司切断水供。

庆幸的是,管理层最后临时追收到水费还给水供公司,才于昨日恢复了租屋的水供。

管理层财政莫哈末尤索夫今日向甲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余保凭投诉时披露,该组组屋有213个单位,但只有20余个单位没有欠款,造成管理层没有足够的资金运转,组屋的日常保养也难以进行。

他说,每月的管理费才50令吉,但却很多业主没有缴交,加上水电费等,累积起来就差不多30万令吉,而早前排污管破裂、升降机故障的维修费用,也仍拖欠承包商。

他说,上周水供公司人员到来切断水供,是因拖欠水费太久,管理层事前也不知情。



“断水后,我们向住户追款,他们知道情况不妙才肯缴付该月的水费,一共收到了8000令吉左右,付给水供公司后昨日水供告恢复。”

他指出,该组屋发展商在当地也拥有73个单位,但多年来也没缴付管理费,因此他们已通过市政厅建筑物委员会(COB),向对方催款。

余保凭:没缴管理费很多单位租给外劳

余保凭说,该组屋已经有18年,很多业主都把单位出租给外劳,也没有缴交管理费等。

他说,缴交管理费是每个业主的责任,否则建筑物是很难维持保养。

“业主不交管理费,管理层没有资金聘请专业的管理公司,而居民也无法拥有完好的居住环境,这是恶性循环。”

他说,有关发展商拖欠管理费一事,他也已经向市政厅执行总监拿督慕斯达法投诉,也透过建筑物委员会与发展商协调。

他指出,在2017年时,管理层已经向发展商追收约28万令吉的管理费与其他杂费,不过当时发展商则表示有许多项目已经缴交,扣出来后大约只有9万6000令吉,但当时也没有清还。

“最近在建筑物委员会介入追款时,发展商则要管理层列清账目,说明应缴款项,管理层目前也在整理中。”

另外,他建议隆市政厅设下规定,即所有高楼必须委任专业的管理公司打理高楼,以免出现高楼管理一团糟的状况。

“建筑物委员会可以鉴定符合资格的公司,并展示在清单内,让联合管理层选择。”

管理层:一半住户没缴管理费

管理层委员诺丁说,管理层对住户没缴交管理费一事大感头痛,据记录,大概只有一半的住户有缴管理费。

“这一次断水一周,是这儿史上第二长的断水了,在2014年时,曾断水三周。”

居民●玛吉苏丽 :到亲戚家梳洗

一周没有水用,只能到亲戚家梳洗。

我知道是有的居民没有还水费,所以才导致水供被切断,但这对我们造成很大麻烦。

居民●陈先生:对缴费者不公平

部分人没有还钱,就让整栋楼的人没有水用,这对有缴费的人来说是很不公平。

我本身行动也不方便,没有水来就很麻烦,即使楼下有人派水,我也很难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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