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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有效监督执纪方案 共管楼宇管理问题仍多/张惟越

2013年分层管理法律经过国会三度通过后,并在房政部于2015年6月公布生效后,把管理权授予业主,让有合格合法的投票人(Qualify Voter)以投票的方式,民主地遴选管理委员。

如今迈入第9年了,国内的共管楼宇生活素质是否提高了呢?

共管楼宇的管理工作是否因新法令生效后,更加清晰了呢 ?马来西亚大约900万居住在共管楼宇的业主,其觉醒度是否也成长到合理的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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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共管楼宇 公平分摊管理费成难题/张惟越

西马半岛的共管楼宇特别是混合型发展项目,它结合了服务型公寓(Service Apartment)、小型家庭式办公室(Small Office Home Office,简称SoHo)、零售单位(Retail Lots)和停车场等多项功能组合的大型共管楼宇,因为占地面积过大,导致一个常见的难题:管理费如何公平按照使用功能分配?

笔者经常在讨论联合管理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JMB)与管理机构(Management Corporation,MC)的管理费分配课题,通常涉及的是在物业管理领域中的不同角色和管理方式。

这两个实体在功能和结构上有所不同,因此它们在管理和费用结构上的规定也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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