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海底隧道案主控官 要求林冠英200万保释

(槟城7日讯)槟城海底隧道发展索贿案的主控官,一开始要求法官让林冠英以200万令吉保释,还附上种种条件,最后法官将保释金减了一半。

此案的法官是阿祖拉艾薇,主控官为旺沙哈鲁丁,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哥宾星、兰加巴星和雷尔。

主控官除了要求法官让被告以200万令吉保释和两名担保人进行担保,还要求法官命令被告每个月的首个星期必须到布城反贪会办公室报到,而且不可以骚扰控方证人,否则就撤销对被告的保释。

他指被告将于下周一在北海法庭面对另一项与此案有关的控状,若法官允许控方提出的200万令吉保释金,到时控方将不会再要求更多的保释金。

他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确保被告不得发表任何涉及此案的声明。

然而,这项要求随即遭到哥宾星反对,他指其当事人已经给予当局充分的配合,即使昨晚10时突然被反贪会传召,也照样现身配合调查。

接着,他向法官要求,基于考虑到其当事人需履行其国会议员的职务,加上不会有逃走的风险,因此希望法官准许其当事人以50万令吉保释,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过后,法官允许被告由两名担保人,以100万令吉进行保释,并交出护照,而且不得发表任何涉及此案的声明,案件定于9月10日过堂。

法官也允许被告今天先交上50万令吉保释金,下周一再交上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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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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